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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加强金融支持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来源:赣州金融网

发布时间:2016年06月02日

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金融支持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
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龙南、瑞金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驻市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加强金融支持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15年9月14日   

 

关于加强金融支持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

    为进一步发挥金融对经济发展的支持和服务作用,促进经济稳定健康发展,制定如下措施。

    一、加大金融资金投入

   (一)争取扩大信贷规模。进一步用好用活再贷款、再贴现和差别存款准备金率动态调整等货币政策工具,保持贷款增速持续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支农、支小贷款稳步增长,力争2015年全市新增贷款规模达到450亿元。〔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人民银行赣州市中心支行、赣州银监分局〕

   (二)推动企业挂牌上市。对拟在全国股转系统挂牌且已与中介机构签约和完成股份制改造注册登记的企业,在省财政奖励基础上,由市财政给予50万元奖励;对新进入全国股转系统正式挂牌的企业,在省财政奖励基础上,由市财政给予70万元奖励。对在境内新上市的市内企业,市财政奖励250万元;对在境外新上市的市内企业,所募集资金80%投向我市的,市财政奖励100万元。已享受我市有关企业上市奖励补贴的企业,不重复享受上述政策。鼓励我市中小企业到江西联合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融资,鼓励上市挂牌企业定向增发融资,支持企业发行企业债、债务融资工具、公司债等融资。2015年,各县(市、区)新增2家企业完成股份制改造、新增1家以上企业递交“新三板”挂牌申请、新增1家企业到“新三板”正式挂牌。〔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市中小企业管理局、人民银行赣州市中心支行、赣州银监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三)加快发展基金业。鼓励股权投资类企业落户赣州,对其在机构入驻、项目投资等方面给予政策扶持。支持在我市设立的苏区振兴发展产业投资基金、科技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江西百富源新材料创业投资基金开拓业务,服务我市产业发展。组建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呼叫中心、赣州证券期货基金业协会。〔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工商局、市金融工作局,南康区、崇义县人民政府〕

   (四)推进保险资金运用。促进太平洋保险与赣州城投集团合作,争取保险资金投资我市重大项目建设。推动人保集团与江西赣南金融资产交易中心、赣州发展融资租赁公司合作,争取保险资金支持我市小微企业、医疗、饮水、教育等民生领域发展。〔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国土资源局、市商务局、市金融工作局、人民银行赣州市中心支行、赣州银监分局、赣州保监分局(筹),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五)引导激活民间资本。选择2个县开展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试点,待条件成熟后逐步向全市推开,推动民间资本在“阳光”下有序流动。〔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人民银行赣州市中心支行、赣州银监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二、引进培育金融机构

   (六)全面完成农商行改革。大力推进农信社改制,年底前实现各县(市)农商行全部获得批筹,力争正式挂牌开业,进一步增强服务县域经济发展能力。〔责任单位:赣州银监分局、省农信联社赣州办事处、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工商局、市金融工作局、人民银行赣州市中心支行、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七)加快机构入驻。加快推进光大银行、北京银行、恒邦财险、平安养老、华夏人寿等金融机构进驻赣州,加快推进中国进出口银行江西省分行在赣州设立工作组。加快发展综保区金融功能,引进中国银行、进出口银行等银行机构在综保区设立分支机构或工作组,开展跨境结算业务。支持中国信保、中国人保财险等保险机构入驻综保区开展业务。推动设立银行分支机构,大力推进社区支行和小微支行建设。年内各县(市、区)至少新设一家证券、期货、证券咨询、基金管理公司等机构。争取设立地方法人人寿保险公司、法人证券公司。〔责任单位:赣州银监分局、市金融工作局、人民银行赣州市中心支行、赣州保监分局(筹)、市城乡规划局、市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城管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赣州综合保税区〕

   (八)发展类金融机构。建立类金融机构引进激励机制,重点引进有实力的企业来我市设立商业保理公司、融资租赁公司、股权众筹公司、网络小额贷款公司;规范发展小额贷款、融资性担保、典当、P2P借贷平台等类金融机构。〔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工商局、人民银行赣州市中心支行、赣州银监分局、赣州保监分局(筹)〕

   (九)发展要素市场。支持江西赣南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创新业务、做大做强,争取年内交易额达50亿元以上。推动赣州稀有金属交易所、环境能源交易所完成重组运营。〔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国资委、市环保局〕

    三、创新融资服务

   (十)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积极推进“两权”(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推动金融机构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开拓存货、仓单、林权、股权、商标权、专利权、农业设施等抵质押贷款业务,合理控制贷款利率上浮幅度、杜绝不合理收费和变相提高收费。积极支持PPP项目建设。引导金融监管部门和金融机构派出工作组,帮助市直部门和企业设计项目。〔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赣州银监分局、人民银行赣州市中心支行、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财政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粮局、市林业局、市果业局、市旅发委、市房管局、市物价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十一)强化担保增信功能。设立财政出资的风险补偿金,通过“财园信贷通”、“财政惠农信贷通”、“小微信贷通”、“创业信贷通”等融资模式,撬动银行信贷资金不少于80亿元,将工业园区外的农、林业龙头企业纳入“财园信贷通”支持范围。整合全市担保资源组建大型担保机构。每个县(市、区)至少设立一家政府出资注册资本5000万元以上的融资性担保机构。支持金盛源担保公司改制创新。加快推进小额信贷保证保险试点工作。〔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工信委、市中小企业管理局、市林业局、市农粮局、市金融工作局、人民银行赣州市中心支行、赣州银监分局、赣州保监分局(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十二)建立还贷周转金等四项制度。建立还贷周转金制度。市本级建立总规模不低于5亿元、首期规模不低于2亿元的还贷周转金;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情况,在9月底前设立一定规模的还贷周转金。建立银行抽贷定期报告制度。各家银行对企业抽贷单笔达到一定数额或者是占该企业未到期贷款一定比例的必须报告。建立问题企业贷款协调处置制度。对问题企业的银行贷款问题,由市金融工作局或发放贷款最多的银行牵头,按照“市场化处置、协调一致、进退共赢、银政合作”的原则,化解企业到期债务危机。建立金融诉讼案件快速处置机制。探索在市、县法院新设或指定专门的“金融法庭”,建立法院与金融监管单位常态联系及信息交流机制。〔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市编办、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银行赣州市中心支行、赣州银监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四、优化金融生态环境

   (十三)规范金融市场秩序。协调各级法院集中统一受理、审理各类金融机构(组织)的金融债权诉讼案件,畅通银行不良资产处置“绿色通道”,严厉打击各种逃废金融债行为,切实维护金融机构合法权益。加大金融纠纷案件调解力度。加快核销小微企业和涉农企业等不良贷款,增强银行资金流动性。强化打击和防范非法集资工作力度,建立长效机制,维护全市金融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责任单位: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金融工作局、人民银行赣州市中心支行、赣州银监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十四)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建立赣州市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推进重点行业和部门信息平台建设,推进重点行业和部门信用信息与市信息公用网络平台对接。推进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积极推动企业参加征信和信用评级工作,培养企业诚信意识,切实提升企业信用资质。国土、房管、工商等部门要将类金融机构视同银行业金融机构,给予办理动产、不动产抵(质)押、股权质押等登记。〔责任单位:人民银行赣州市中心支行、市金融工作局、市中小企业局、市发改委、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房管局〕

   五、强化保障措施

   (十五)加强金融队伍建设和人才培训。加强金融知识宣传和人员培训。积极办好市金融研究院,定期举办资本市场大讲堂,定期组织干部和企业家走进证券交易所培训,编印领导干部金融知识读本、金融知识宣传手册,在赣南日报开设《金融周刊》;加大“走出去、引进来”工作力度,培养储备金融人才。加强县(市、区)金融工作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市编办、市财政局、赣南日报社,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十六)健全和完善金融工作机制。优化金融业考核激励机制。搭建政、银、企对接平台,建立顺畅的融资沟通机制。完善政府部门和金融监管机构联席会议制度,构建信息互通、资源共享、风险预警、协同处置的工作机制。加强与省内银行、证券、保险业金融机构的战略合作,深化各领域的交流和合作。〔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金融工作局,人民银行赣州市中心支行、赣州银监分局、赣州保监分局(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秘书处
2015年9月15日印发   

来源:赣州金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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