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困难高校毕业生可申请求职补贴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09日
9月6日,我市正式启动2017届困难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工作。驻市高校有就业愿望并积极求职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残疾或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2017届毕业生,可享一次性1000元的求职创业补贴。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在10月底前向所在高校提出申请。
为更好地帮助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我市从2015年起加大了对困难家庭、残疾高校毕业生的帮扶力度,将求职补贴调整为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补贴标准提高至每人1000元,补贴发放对象范围进一步扩大。根据规定,本市行政区内普通高等院校的2017届高校毕业生,只要有求职或创业意愿,并且符合三项条件之一,都可以申领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这三项条件是: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资助。
9月6日起至10月底前,符合条件的2017届高校毕业生可向所在高校就业部门领取并填写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提交本人身份证及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银行卡开户银行及账号,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低保家庭毕业生需提供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证,以及与受领人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等证明(如户籍证明);残疾毕业生需要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需要提供该生在校期间获得助学贷款的证明(学校资助中心盖章)原件和复印件。经过本人申请、复核公示等环节,2017届困难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预计可在今年12月底前发放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