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首页 >> 不需要的>> 赣州民生频道>> 赣州民生新闻 >> 正文内容

我市困难高校毕业生可申请求职补贴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发布时间:2016年09月09日

    9月6日,我市正式启动2017届困难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工作。驻市高校有就业愿望并积极求职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残疾或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2017届毕业生,可享一次性1000元的求职创业补贴。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在10月底前向所在高校提出申请。
 
  为更好地帮助困难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我市从2015年起加大了对困难家庭、残疾高校毕业生的帮扶力度,将求职补贴调整为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补贴标准提高至每人1000元,补贴发放对象范围进一步扩大。根据规定,本市行政区内普通高等院校的2017届高校毕业生,只要有求职或创业意愿,并且符合三项条件之一,都可以申领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这三项条件是:所在家庭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资助。
 
  9月6日起至10月底前,符合条件的2017届高校毕业生可向所在高校就业部门领取并填写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提交本人身份证及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银行卡开户银行及账号,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低保家庭毕业生需提供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证,以及与受领人具有法定赡养、扶养、抚养关系等证明(如户籍证明);残疾毕业生需要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需要提供该生在校期间获得助学贷款的证明(学校资助中心盖章)原件和复印件。经过本人申请、复核公示等环节,2017届困难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预计可在今年12月底前发放到位。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责任编辑:蓝开文 黄哲 记者陈少芬

[版权与免责声明]

热门新闻

  • 还没有任何内容!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本站声明 | 联系方式 | 征稿启事 | 评论须知 | 站点地图 | 会员登录
主办:赣州市普惠金融协会
指导单位:赣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人民银行赣州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
Copyright© 2009-2012 www.gzjrw.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赣州金融网 版权所有.
请使用IE6.0以上版本或将浏览器设置为兼容模式浏览本网站
赣ICP备18016875号-1 赣公网安备36070202000326号 技术支持:红浩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