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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防范意识 免受保险“三假”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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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9年09月12日

  假机构、假保单、假赔案等“三假”案件屡有发生

  近年来,随着保险行业的快速发展,保险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有所抬头,特别是假机构、假保单、假赔案等“三假”案件屡有发生。据统计,2006年至2008年,仅假保单案件就发生50多起,涉案金额2亿多元,受害人数1万多人。这些案件严重损害了保险行业信誉和保险当事人合法权益。为维护保险市场正常秩序,保护投保人、被保险人和保险人的合法权益,近日,保监会印发《保险业打击“三假”工作方案》,重拳打击“三假”。

  打击“三假”是维护被保险人权益的具体体现,也是维护市场秩序提升保险行业形象的重要举措。那么,普通消费者如何识别“三假”、防范“三假”呢?

  保险业打击“三假”迫在眉睫

  保险业的“三假”主要指:

  “假机构”——主要是非法设立保险机构、非法经营保险业务的违法犯罪行为,包括非法设立保险公司、非法设立保险中介机构,擅自开设虚假保险机构网站,非法开展商业保险业务、非法经营保险中介业务等。

  “假保单”——主要是各类印制、销售假保单的违法犯罪行为。包括非法设立保险公司制售假保单、假冒合法保险公司保单、保险中介机构或其他非法保险中介机构印制及销售假冒保单,以及保险机构工作人员通过私刻印章、私印单证等手段伪造、销售假保险单证,保险公司销售已作废保单,非法入境销售“地下保单”等。

  “假赔案”——主要是制造假赔案、违规扩大保险损失等诈骗保险金的行为。包括不法团伙编造虚假赔案、制造假赔案,汽车修理厂等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制造假赔案、虚增或违规扩大赔付金额,保险机构工作人员内外勾结制造假赔案等。

  防范身边的保险“三假”

  作为保险客户,从维护自身权益的角度出发,需增强防范意识,提高防范能力,避免受到“三假”侵害。

  在保监会近期查处两家假冒保险公司的过程中,发现两家假保险公司均建立了公司网站,可见,他们利用高科技手段实施犯罪对保险市场正常的经营秩序造成了较大冲击。防范假保险机构,消费者应提高认识,加强警惕。当您对保险公司的真假有疑问时,首先不要被表面现象所蒙蔽,其次,可以在中国保监会、各地保监局或保险行业协会的网站上查询,或者直接致电这些机构查询保险公司的真伪。

  假保单包括假保险机构制售的假保单、不法人员伪造保险公司保单或销售保险公司已经作废保单等。

  为防范假保单对您的利益造成损害,当保险代理人与您接触时,首先,应要求代理人出具有效的身份证明和展业资格证明,或者通过监管机构的网站验证代理人的身份。通过代理机构或经纪购买保单的,应验明该中介机构是否具有合法资格。其次,要认真阅读投保提示,全面了解投保单的内容,确保不要随便签名。再次,保监会规定自2009年3月1日起,单笔超过1000元以上的人身险保费不允许保险公司员工或代理人在营业场所外代收。对于车险的理赔,要求从2009年11月1日起,有条件地实行非现金支付。因此,当您在交纳保费,或办理退保、理赔等业务时,都要坚持通过银行转账办理。以上措施,都有助您避免受到假报单的侵害。

  假赔案的主要表现形式有虚构保险标的、编造保险事故扩大保险损失等,作案者有社会上的不法分子,也有保险公司内部人员。为防范假赔案损害您的利益,首先,应保持警惕,对代理人无理索要您的身份证、存折、银行卡等的行为,应明确拒绝,避免个人信息被恶意利用;其次,发现骗取保险金、贪污挪用、中饱私囊的情况,要勇敢举报。

  全社会共同行动打击“三假”

  为了提高全社会对打击“三假”重要意义的认识,提高客户防范风险、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在打击“三假”工作中,保险业将大力宣传打击“三假”政策措施。例如,长城保险将在全国十家分公司所在地,通过大众媒体向客户宣传普及防范“三假”的常识和技巧,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防范的打击“三假”舆论氛围,提高客户的防范能力。

  在打击“三假”活动中,各家保险公司还将从自身着手,完善内控,建立风险防范的长效机制,力求通过此次活动,促进公司健康发展,力求通过此次互动,提升服务水平,改善服务质量。

  据了解,为最大限度地维护客户权益,长城保险还专门开通打假举报电话以及语音信箱,指派专人受理,一旦发现案件线索,立即启动调查处理程序。另外,长城保险将通过此次活动,全面提升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在已有的电话中心、理赔电话的基础上,积极推进网站、短信等渠道的建设,丰富客户进行保单信息和理赔服务的查询渠道,为客户提供更全面、便捷的服务。这是行业和客户的共同期盼,同时,也将实现行业和社会的真正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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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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