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发布时间:2017年05月02日
日前,全南县出台考核办法,将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实效与村干部绩效待遇和发展前途“双挂钩”,进一步提升了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内在动力。
全南县出台了村(社区)干部工资待遇绩效考核办法,建立村干部绩效待遇与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实效挂钩机制,明确将集体经济发展作为村干部“绩效奖励”的重要内容。该县将村干部绩效奖励实行百分制量化,对本年度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在1万元以下、0.3万元以下、没有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的,村干部每人分别扣3分、4分、5分;对村级集体经济收入比上年度增加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上的,村干部每人分别加1分、2分、4分、6分、8分、10分。同时,鼓励乡镇设置特别奖励,对在发展村集体经济等急难险重工作中发挥特别作用、作出突出贡献的村干部,可在规定允许范围内一次性给予特别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