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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输油管爆炸事故保险预(理)赔267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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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年08月04日

  “7·16”大连新港中石油输油管道爆炸事故发生后,大连保监局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成立领导小组并下发做好理赔查勘和防灾减损工作的紧急通知。根据通知要求,大连辖区各承保公司在迅速投入责任排查、责任确认的同时,及时通报所属系统(总)分承保公司,为有关公司以最快速度介入、展开预赔和理赔,创造了有利条件。

  笔者从有关方面获悉,截至7月29日,已先后有阳光财险大连分公司、平安产险大连分公司,太平洋产险大连分公司以及人保财险公司为中石油输油管道爆炸事故财产损失以及承担爆炸火灾扑救后勤保障支援任务牺牲的消防战士提供了预赔和理赔。其中7月20日下午,阳光财险总裁罗海平带队亲赴现场,将500万元预付赔款送至大连港集团有限公司,成为“7·16”大连新港输油管道爆炸事故发生后第一家支付赔款的保险公司;7月20日下午,大连战勤保障大队消防战士张良(公安部已正式追授其为革命烈士)因公牺牲,承保大连市公安消防局人身意外险的平安产险大连分公司开通绿色通道,仅用70分钟就完成了所有理赔工作,平安产险大连分公司总经理李臻当日19时即率领分公司一行人冒雨赶到大连市消防局,将20万元保险赔款的现金支票交给消防局领导,由他们转交给张良的亲属;7月21日,太平洋产险大连分公司向大连港中石油国际码头有限公司预付赔款150万元;7月23日,人保财险公司向中石油国际储运有限责任公司预付赔款2000万元,成为本次火灾事故中最大的一笔保险预付赔款。

  截至发稿时,保险业已先期预(理)赔金额达到2670万元。目前火灾现场正在有序开展清污和施救工作,由于现场比较复杂,大连辖区各相关承保公司根据大连保监局的最新部署和相关企业的安排,正在陆续展开全面的事故查勘和定损工作,力争以科学、严谨和有条不紊的工作,为承保企业提供一流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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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佚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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