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贡区公布小学招生办法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04日
7月3日,章贡区教育局正式公布《章贡区小学招生工作实施办法》,据悉,凡年满6周岁(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具有章贡区户籍的儿童,将按以法定监护人的实际居住地为主要依据,实行“户籍优先,住、户一致优先、划片招生”的办法,安排适龄儿童在其户籍所在地学校相对就近、免试入学。
在学区划分上,赣州市中心城区小学由章贡区招考办根据各区域内适龄儿童的数量和分布状况、学校布局、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依据街道、路段、门牌号等合理划定招生学区范围,科学制定招生计划;农村小学原则上按照行政区划,以村委会或自然村为单位划定招生范围。边远山区可根据交通状况、路程远近、生源数量等情况,就近跨村委会或自然村划定招生范围。各镇中心小学在区招考办的指导下,负责本辖区内小学学区的划分工作和招生统筹,制定工作方案,并报区教育局备案;外来随迁子女按照相对就近、分片定点安置的原则入学。民办学校实行自主招生,不划分学区,按照“学生自愿报名,录满招生计划数为止”的方式进行,严禁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