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商报讯 昨天,家住中山区的王女士接到新华保险公司大连分公司打来的电话,她恍然想起她在2007年为自己买的“美满安康”两全保险该领取生存金了。其实,像王女士这样买了保险而忘记领取生存金的人不在少数。
生存金,是被保险人生存到保险合同约定的日期后,保险公司按合同约定的金额、方式、期限向保单被保险人支付的金额。新华保险大连分公司客户服务部柜面中心副经理马翼飞介绍,为了更好地维护客户的利益,分公司近年来曾多次通过报纸刊登公益广告以及通过电话、信件等形式,提醒客户领取生存保险金和满期给付金,去年个人和代理两个业务渠道为客户支付生存金和满期给付金超过了9000万,但目前个人业务渠道仍有600余件生存金没有领取。她说,生存保险金无人认领,原因之一是部分客户忘记生存金这回事或对保险的认识存在偏差,认为只有出险理赔才去找保险公司,而忽略了生存金的存在;二是投保人所留地址不够详细或不通邮,或者投保人的地址、电话等联系方式变更,但又没有及时通知保险公司,致使公司无法联系到客户前来领取。为此,她提醒客户,应定期为保单进行“体检”,若地址、电话等资料变动,要第一时间通知保险公司,也可以联系为自己服务的保险代理人或拨打保险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进行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