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内蒙古保监局获悉,今年上半年,内蒙古保险业经营效益不断提升,其中,财产险承保利润同比增长584%。
今年上半年,内蒙古保险业共实现保费收入113.9亿元,同比增长29.3%,增速较上年同期提高了10.48个百分点。截至6月末,内蒙古保险业资产总计331.16亿元,比年初增长12.94%。承担社会风险总额2.77万亿元,同比增长15%。累计赔付支出25.23亿元,同比增长7.52%。
财产险方面,财产险公司保费收入48.65亿元,同比增长45.86%;实现承保利润3.03亿元,同比增长584%;承保利润率9.5%,较去年同期提高7.42个百分点;在车险业务高速增长的同时,与经济建设和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家财险、责任险等险种快速发展,同比增幅达107%和23.99%。13家财产险公司中有11家实现盈利,较去年同期增加4家;除农业保险、意外险、家财险外,其他主要险种均实现盈利。
人身险方面,人身险公司保费收入65.25亿元,同比增长19.21%。新单期交保费占比41.38%,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6.55个百分点;银邮代理业务占比25.01%,同比下降0.34个百分点,占比低于全国平均水平26个百分点。人身险公司经营成本得到控制,业务及管理费用率7.04%,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佣金及手续费率9.26%,同比下降1个百分点;短险赔付率42.98%,同比下降6个百分点。
内蒙古保监局局长毋育生表示,今年以来内蒙古保险业之所以能够呈现平稳较快的发展势头,得益于宏观经济回升向好的有利条件,得益于内蒙古保险业经营理念和发展方式的转变,得益于强化监管、严格自律和依法合规经营环境的共同营造。
他介绍说,今年上半年,内蒙古保监局突出现场检查重点,坚持查深、查透、扩大覆盖面以及检查与处罚并重的原则,加大了市场秩序的规范力度,共对去年以来查实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保险机构及责任人实施行政处罚17次。其中,对6家机构罚款49万元,对4名高管人员进行警告,对7名高管人员罚款19万元,对1家机构的直接责任人罚款0.2万元,对1家机构的高管人员责令予以撤换,下发监管函17次,实施监管谈话3次。此外,依法注销保险代理公司2家、兼业代理机构1255家,清理自属出单点87个。
通过检查和处罚,进一步揭示了扰乱市场的问题,有力地打击了违法违规行为,促进了保险公司依法合规经营,市场秩序逐步好转。其中,财产险平均应收保费率、保费批退率、综合费用率同比分别下降了0.23、1.4和1.85个百分点。人身险佣金及手续费支出同比增长8.2%,低于同期保费收入增速11个百分点;退保率1.86%,同比下降0.25个百分点。
与此同时,为了增强保险监管的针对性,内蒙古保监局在总结车险“见费出单”和人身险收付费“零现金”制度实施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财产险“零现金”支付制度和非车险“见费出单”制度,以切实杜绝各类违规支付资金及虚挂应收保费等行为。此外,围绕单证管理、产品销售、应收管控、大额费用使用、资金支付及稽核审计等内容,内蒙古保监局制定下发了相关指导意见,加强对保险公司的内控监管,提高了保险公司的内控执行力。
据了解,今年上半年,内蒙古保监局在进一步完善监管工作机制、健全监管工作制度的同时,还抓住关键环节,着力防范化解市场风险。制定出台了《内蒙古保险业风险监测预警实施办法》,分别选取产、寿险公司经营管理中的13项关键指标,建立风险监测预警指标体系,按季分析监测保险公司运行状况,分类实施风险预警及处置措施,并在重点业务领域加强了风险防范工作。
比如,在财产险领域,加强了对车险、政策性农业保险、大型商业保险项目的风险管理,防范经营管控风险、重大案件风险和社会舆论风险;在人身险领域,组织开展了风险排查,针对产品销售、财务和业务流程以及人员管控等风险点明确监管要求,对投连险业务退保过快增长以及业务持续下滑的公司进行风险提示,规范电话约访行为;在中介业务领域,加强了中介机构业务统计分析,全面清理中介机构基础信息,进一步完善保险营销员监管信息系统管理,夯实保险中介监管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