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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新政剑指违规首付贷 地产中介被要求交自查报告

来源:证券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11日

    北京新政剑指违规“首付贷”   地产中介被要求提交自查报告
 
  此次自查内容包括:为购房人办理“消费贷”、“经营贷”、“个人信用贷”、“房抵贷”作为购房首付款的行为
 
  ■本报见习记者 杜雨萌 
 
  近期有媒体报道,个别经纪人员存在协助购房人违规办理“信用贷”等方式套取资金作为购房首付的行为。北京市住建委表示,这既不符合贷款发放政策,也违反了北京市房地产调控要求。
 
  为此,北京市住建委发布《关于开展房地产经纪机构违规行为情况检查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中介机构对近3个月本机构及从业人员经营活动开展自查。
 
  根据《通知》,此次自查主要内容包括:为购房人办理“消费贷”、“经营贷”、“个人信用贷”、“房抵贷”作为购房首付款的行为;违规发布、代理小产权房等禁止交易的房屋的行为;未经房屋所有权人授权擅自发布房源信息,或经房屋所有权人授权发布的房源信息不全、不真实等行为;协助、教唆购房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购房资格或购房贷款的行为;经纪机构未在经营地备案的行为;违反法律法规及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的其他违规行为。
 
  《通知》指出,对自查发现的问题,经纪机构要及时进行整改。自查时间为一个月,经纪机构需要在10月8日前向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提交自查整改报告。据《证券日报》记者梳理,北京市住建委此次要求需提交自查报告的房地产经纪机构名单基本包含所有在北京有业务的房地产中介机构,如北京链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北京家瑞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北京汇通百家房地产经纪有限责任公司、北京麦田房产经纪有限公司、北京好家好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北京中原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等140家房产中介机构。
 
  《通知》要求,北京市、区房屋管理部门将抽查部分自查整改完毕的经纪机构,重点检查近期投诉、举报集中的经纪机构;并结合社会反映、舆论报道等线索,对经纪机构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检查,对发现存在的违规行为,将依法给予严惩;对检查中发现配合经纪机构违规办理贷款的银行线索,及时移交给市银监局等金融机构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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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证券日报

责任编辑:张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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