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赣南日报
发布时间:2010年01月01日
兴国县崇贤乡东风村民种植水稻受到水灾损毁后,
农业和保险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受灾田间察看灾情。
今年3月,《江西省政策性农业保险总体方案》颁布施行,这是继能繁母猪、奶牛、林木保险在全省范围内开办之后,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惠及面进一步扩大,水稻、棉花、油料作物及柑橘、育肥猪等品种也被列入了试点保险范围。作为粮食生产大省,全省选择了31个粮食产量高产示范县为水稻保险试点县,我市的兴国县、宁都县入选。
农业保险给农民带来了什么?农民对农业保险持什么样的态度?农业保险还需要那些政策性完善?带着这些问题,笔者在兴国县做了一番调查了解。
农业保险,让农民告别靠天吃饭
“参加了农业保险真好。不靠天,不靠地,实现了旱涝保收。”兴国县崇贤乡东风村农民黄贵勤领到了水稻灾害理赔款,他高兴地说。今年9月,兴国县崇贤、方太等乡镇的58户农民从该县人民财产保险公司领到了政策性农业保险理赔金,合计理赔金额29538元,这是兴国县被列入全省水稻保险试点县以来,第一批受理赔的农业保险款。
今年6月,兴国县208户种粮大户以兴国县科丰杂交水稻专业合作社的名义,向人保财险兴国支公司投保了6030亩水稻种植保险,成为全县第一个投保政策性水稻保险单位。8月下旬以来,因连续干旱造成部分农民的杂交水稻“灌浆”受到影响,导致大面积减产。人保财险兴国支公司经过现场查勘,认定受灾面积380亩,损失程度为79.3%,确认赔付金额为29538元。目前,已将理赔金全部发放到受灾农户。黄贵勤种植的4.5亩水稻也在理赔之列,他高兴地说:“这个政策性农业保险真好,当时我只交了不到20元钱,现在赔付了713.7元。农业保险为我们免除了靠天吃饭的后顾之忧,我心里就像吃了‘定心丸’一样。”
长期以来,农民种植水稻主要“靠天吃饭”,往往一场大水、一场大旱或者一场大的病虫灾害影响,就会造成血本无归。潋江镇农民吴某种植的6亩水稻受干旱影响造成歉收70%以上,因没有参加农业保险,他后悔不迭。兴国县农业局农技中心王主任认为,兴国县是旱灾、水灾的多发县,每年因灾害造成水稻绝收或歉收的情况较多,而政策性农业保险为农民增收撑起了保护伞。
根据省政府规定,水稻保险保费每亩12元,其中中央财政补贴35%(4.20元)、省财政补贴25%(3.00元)、县财政补贴5%(0.60元),种植户承担35%(4.2元)。水稻保险工作启动以来,兴国县坚持按照“三大兼顾”(兼顾农户缴费能力、财政补贴能力、保险公司风险承受能力)、“两低一保”(低保额、低保费、保成本)的原则,采取“政府引导,农户自愿,市场运作”的模式,重点推进水稻种植大户参保,形成示范辐射作用,逐步带动其他水稻种植户投保。人保财险兴国支公司为方便农民就近办理投保,在全县8个中心乡镇设立了农村保险服务网点。在理赔方面,专门开通了农险“绿色理赔通道”,接到报案后,在24小时内组织人员与农业部门人员赶赴现场查勘,理赔手续办理齐全并与被保险人签订赔付协议后,在3个工作日内支付赔款。
人保财险兴国支公司陈经理介绍说,近两年来,公司除积极推进能繁母猪保险、林木火灾保险外,还在全市乃至全省率先办理了脐橙种植保险与水稻保险。目前,已承保能繁母猪24312头,承保农作物(水稻、脐橙)8130亩,提高了林业、果业户抵御风险的能力,促进了全县农业生产的健康发展。
农业保险,如何让好政策普惠于农
农业保险,作为政府支农惠农政策的一项重要举措,应该把这一惠农政策办好办实。然而,随着农业保险覆盖面的日趋扩大、参保农户数量的日益增加,农业保险离农民的实际愿望还有一定差距。兴国县农业局、人保财险兴国支公司等有关部门提出了很好的建议:
加大宣传力度,推动农业政策性保险业务的发展。据了解,政策性农业保险作为一种重要的风险损失的补偿方式,在大部分地区还远未被农民所接受。因为农业保险预期利益不高,部分农户不愿花钱买保险。风调雨顺时,许多农民对农业保险兴趣不浓,参与度不高,而一旦遇到了预计不到的灾害,才觉得农业保险是他们的“救生圈”。为此,应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农民喜闻乐见的多种渠道和方式,加大农业保险知识的普及力度,培育农民保险意识,进而自觉地参加保险,从而提高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参保率和覆盖面。
扩大保险范围,满足农民多品种要求。按照省里出台的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指导思想是“保大户,保大灾”。因此,在具体规定上有一些限制性条款:首先是投保对象的限制。按省里规定,能够参与政策性保险的对象只能是达到一定规模的种植或养殖大户,分散的普通农户不能参加。其次,可以投保的品种也有许多限制。目前,可以参保的品种主要是能繁母猪、奶牛、林木以及水稻、棉花、油料作物等,其他的作物和畜类都不能投保,造成目前想保的没有品种,能参加的,农民又不愿意参加的尴尬局面。
适当提高保险金额和保费补贴比例。目前,省里规定每亩水稻赔付的最高金额为200元,许多农民认为保险金额过低。200元钱连基本的人工工资、化肥、农药等成本都难以收回,对农民的吸引力不够。农民自缴保费比例占到35%,对于一些贫困农民来说有一定困难,农民希望各级政府要提高保费补贴比例,让农民自缴保费比例降到20%左右为宜。
建立健全农业保险运行机制。要发挥政府主导作用,明确试点市、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职责,加强部门间协作。要赋予乡镇政府和村委会农业保险推广职责,设置专人负责,并给予一定的工作经费,设立农业保险协管员(可由村建协管员、农技员兼任),并给予一定的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