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国内银行 >> 正文内容

浙商银行殷剑峰:“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亟待解决

来源:中国经营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7年10月19日

    本报记者 张漫游 北京报道
 
  10月18日上午,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人民大会堂隆重召开,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总书记习近平代表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向大会作报告。
 
  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浙商银行首席经济学家殷剑峰认为,这一矛盾是人民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等各个方面日益增长的需要与“不平衡不充分”之间的矛盾,是更好地推动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与“不平衡不充分”之间的矛盾。
 
  经济基础决定了整个社会的上层建筑。殷剑峰认为,从经济基础的角度来看这个矛盾,“不平衡不充分”主要体现在经济的产业结构、需求结构、增长动力以及区域和城乡的差异上。
 
  从产业结构看,“不平衡不充分”表现为服务业、尤其是现代服务业发展相对于制造业的不平衡不充分;在制造业中,又表现为先进制造业相对于传统制造业的不平衡不充分。各国经济发展的规律是,在经济发展进入中高收入阶段后,经济增长必将从主要依靠工业化转向服务业化。从我国的情况看,在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上,服务业已经超过制造业,但是,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只有51%左右,远远低于发达经济体60%到70%左右的水平。在服务业中,尽管信息技术发展较快,但科教文卫等现代服务业的潜力还没有充分发挥,这导致服务业的劳动生产率一直低于制造业。在制造业方面,我国是全世界工业门类最齐全的工业化国家,制造业产值于2012年超越美国,现在我国成为全球第一制造业大国。不过,从制造业总体的技术水平看,与发达国家尚存在较大差距。
 
  从需求结构看,“不平衡不充分”表现为消费相对于投资的不平衡不充分。近些年,尽管消费已经取代投资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第一驾“马车”,但是投资占GDP的比重依然高达45%,而我国的消费率依然只有52%左右的水平。导致我国消费率偏低的因素很多,有些是正常的——例如人口红利时期的储蓄率通常较高;有些是不正常的——除了以下所说的经济发展过度依赖要素投入、城乡收入差距大、区域经济发展差距大之外,其中一个突出的因素就是在我国国民可支配收入的分配中,与其他主要经济体相比,我国居民收入占比较低。这说明,我们还需要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发挥政府在提供基本养老医疗教育等方面的公共职能。
 
  从增长动能上看,“不平衡不充分”突出表现为相对于资本、劳动力、土地等要素投入,作为经济增长第一驱动力,创新的关键作用发挥得不平衡不充分。以研发投入为例,2016年我国已经成为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研发投入国家,但从各个产业看,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的研发投入强度还偏低,这也是我国产业结构不平衡不充分的根本原因。从区域看,中西部地区的研发投入强度大大低于东部地区,并且差距还在不断拉大。
 
  从区域和城乡的差异看,各国经济发展的历史表明,随着经济增长,区域之间和城乡之间的人均GDP存在着收敛的趋势,即区域和城乡间的差距逐渐缩小。但是,我国的情况似乎并非如此。从城乡格局看,相对于城市,乡村经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改革开放至今,我国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依然较大。由于过去三十多年我国的工业化和对外开放集中在东部,东部工业化和城市化水平高于中部、尤其是西部,城乡间的差异就表现为中西部、尤其是西部的经济发展相对东部的不平衡不充分。
 
  要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需要着力解决当前经济发展中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通过深化供给侧结构改革,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使创新成为经济发展的第一动力,成为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的战略支撑;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解决好“三农”问题;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大力推进西部大开发,推动中部崛起;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殷剑峰认为,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是解决我国经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的关键因素。金融业应该主动针对我国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提出金融解决方案,从以往注重传统行业转向为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服务,从以往主要为生产者服务转向更多地为消费者服务,从以往集中于东部、集中于大城市更多地向中西部和乡村延伸,从以往动员储蓄、推动大规模投资的粗放式金融发展模式转向利用金融科技、高效配置金融资源的集约型金融发展模式。

分享:

来源:中国经营网

责任编辑:张春明

[版权与免责声明]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本站声明 | 联系方式 | 征稿启事 | 评论须知 | 站点地图 | 会员登录
主办:赣州市普惠金融协会
指导单位:赣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人民银行赣州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
Copyright© 2009-2012 www.gzjrw.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赣州金融网 版权所有.
请使用IE6.0以上版本或将浏览器设置为兼容模式浏览本网站
赣ICP备18016875号-1 赣公网安备36070202000326号 技术支持:红浩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