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出台社会保险扶贫实施意见
来源:中国就业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03日
近日,湖北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和省扶贫办联合印发《关于切实做好社会保险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四个方面的扶贫政策。
湖北省养老保险扶贫政策,包括通过县级财政代缴贫困人员全部最低标准养老保险费、提高贫困人员养老保险保障标准、社保扶贫政策适度优先等,让贫困人员“老有所养”。
在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扶贫政策上,湖北省主要从扩大贫困人员参保覆盖范围、落实全额资助参保政策、提升待遇水平三个方面着力,避免贫困人员“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工伤保险扶贫政策方面,湖北省对用工方式灵活、流动性大、贫困人员相对集中的建筑、交通等行业,实行按项目参保,应保尽保。失业保险方面,未标注脱贫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将不用缴纳失业保险费,就可享受与参保职工同等的失业保险待遇。(屈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