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陇县出台农村住房保险政策
来源:陕西财政新闻联播 作者: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10日
近日,陇县民政局、陇县财政局、中国平安财产保险公司宝鸡分公司出台了《陇县农村住房保险实施意见》,全县范围内居住在农村的所有居民均可参加住房保险。
农村住房保险包含主险责任(自然灾害、意外事故、止损费用)和附加地震责任,其中主险责任为必选责任,附加地震责任为可选责任。每户保额不低于12000元。保险费以户为单位缴纳,附加地震责任的每户年缴费26元,不附加地震责任的每户缴费20元。农房保险保费补贴纳入财政预算,由省、市、县三级负担。农村低保户、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参加农村住房保险和附加地震责任的,省级每户补贴11元(只参加农村住房保险,不参加附加地震责任的,每户补贴5元),农村低保户、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每户补贴10元。县级财政对农村低保户、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每户补贴10元。陇县农村低保户和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自己不需掏钱可享受农村住房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