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国内银行 >> 正文内容

建设银行一支行行长收受大额贿赂 被罚款100万元

来源:中国经济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13日

    中国经济网北京11月13日讯 据银监会网站10日消息,中国建设银行咸宁分行潜山支行行长肖俊因存在违规参与企业经营,收受大额商业贿赂的违法违规行为,被建行咸宁分行开除。中国银监会咸宁监管分局决定取消肖俊的高级管理人员终身任职资格,并终身禁止其从事银行业工作。中国建设银行咸宁分行潜山支行因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开立一般存款账户、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办理大额资金转账,造成重大案件风险被罚款人民币100万元。
 
  同时,中国银监会咸宁监管分局决定对建行咸宁分行行长刘志伟、建行咸宁分行分管营运业务的副行长刘强分别给予警告,并被处罚款人民币15万元。建行咸宁分行分管风险管理的副行长蔡建被取消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5年。
 
  具体情况如下: 
 
  咸宁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咸银监罚决字〔2017〕1号)显示,肖俊在任建行咸宁分行潜山支行行长期间,因存在违规参与企业经营,收受大额商业贿赂的违法违规行为,被建行咸宁分行开除。中国银监会咸宁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项、《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三条、《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中国银监会令2013年第3号)第二十九条第(三)项,决定取消肖俊的高级管理人员终身任职资格,并终身禁止其从事银行业工作。
 
  咸宁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咸银监罚决字〔2017〕2号)显示,中国建设银行咸宁分行潜山支行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开立一般存款账户、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办理大额资金转账,造成重大案件风险。中国银监会咸宁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决定对其罚款人民币100万元。
 
  咸宁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咸银监罚决字〔2017〕3号)显示,刘志伟在任建行咸宁分行行长期间,建行潜山支行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开立一般存款账户、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办理大额资金转账,造成重大案件风险。中国银监会咸宁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决定对刘志伟给予警告,并处罚人民币15万元。
 
  咸宁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咸银监罚决字〔2017〕4号)显示,刘强在任建行咸宁分行分管营运业务的副行长期间,建行潜山支行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开立一般存款账户、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办理大额资金转账,造成重大案件风险。中国银监会咸宁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二)项,决定对刘强给予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15万元。
 
  咸宁银监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咸银监罚决字〔2017〕5号)显示,蔡建在任建行咸宁分行分管风险管理的副行长期间,建行潜山支行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开立一般存款账户、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办理大额资金转账,造成重大案件风险。中国银监会咸宁监管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项,取消蔡建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5年。
 
  附图:

分享:

来源:中国经济网

责任编辑:张春明

[版权与免责声明]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本站声明 | 联系方式 | 征稿启事 | 评论须知 | 站点地图 | 会员登录
主办:赣州市普惠金融协会
指导单位:赣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人民银行赣州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
Copyright© 2009-2012 www.gzjrw.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赣州金融网 版权所有.
请使用IE6.0以上版本或将浏览器设置为兼容模式浏览本网站
赣ICP备18016875号-1 赣公网安备36070202000326号 技术支持:红浩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