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一企业员工出事身亡 保险公司赔付150万
来源:南都 作者: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17日
南都讯 记者陈飞龙记者昨日从顺德区安监局获悉,该局推行的安全生产责任险,已受到越来越多社会企业的关注和肯定。截至11月12日,顺德共承保企业1997家,参保人数83226,保费2818.50万元,保障额度1868600万元。近日,顺德一工厂车间发生一起安全事故,造成一名员工受伤严重,不治身亡,由于该公司负责人购买了安全生产责任险,最终减少了60多万元的损失。
员工事故身亡,保险赔付
据了解,事故工厂为位于陈村镇绀现村二龙工业区的佛山永佳兴金属有限公司。事发当日,该公司安排负责吊运工作的员工刘某在制管车间使用起重吊机进行不锈钢卷的吊运工作。
其间,刘某操作起重吊机将分条后的不锈钢卷吊运至指定位置放置后,将自己的上半身伸进两卷不锈钢卷间隙中,间隙空间约为40厘米。刘某右手拿着起重吊机遥控器,再次操作起重吊机,使不锈钢卷向右倾侧,导致不锈钢卷压至自己头部。随后,受伤的刘某被送到医院进行抢救,但终因伤重,不治身亡。
该公司负责人陈某交代,公司有规定,员工在吊运钢卷时,身体任何部位不得深入起吊物和待起吊物中间,刘某违反公司操作规程,把上半身伸进吊至物中间,导致了这起惨剧。
事后,顺德区安监局陈村分局通报,该公司按要求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操作规程,生产经营场所及设备室已设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对安全事故隐患进行了排查,对作业人员发放并要求佩戴劳动防护用品,按规定制定了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事故应急演练,按规定为生产作业人员购买了社会保险及商业保险,并已取得相关营运证书。但公司工厂安全生产责任人项某,安全管理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并制止作业人员违章作业行为,未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将对项某进行行政处罚。
而由于该公司购买了顺德区安监局推行的安全生产责任险,该公司减少了60多万元的损失。据陈某介绍,该公司于2014年开厂,目前员工有90人左右。为对雇佣双方都有安全保障,公司一直全额为员工购买保险,今年还特别购买了政府提供的安全生产责任险。据悉,此次事故,保险公司共赔付了149.8万元,而其中的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就让公司减少了60多万元的损失,“很庆幸买了这个保险。”
顺德已有1997家企业参保
顺德区安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该局自去年推行安全生产险以来,受到社会企业的关注和肯定,截至今年11月12日,顺德共承保企业1997家,参保人数83226,保费2818.50万元,保障额度1868600万元。
据悉,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承保在保险期内投保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从业人员人身伤害、急性职业病或第三者人身伤亡,以及第三者直接财产损失,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保险公司的约定负责赔偿。为了引导、鼓励企业积极参保,迅速形成业务规模,目前顺德区政府对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的企业给予50%的保险费财政补贴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