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国内保险 >> 正文内容

菏泽牡丹区开展养老保险集中征缴活动

来源:齐鲁晚报社    作者: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17日

    11月7日至12月31日,牡丹区开展企业养老保险集中扩面征缴活动,重点扩面范围为辖区内注册的工商个体户、民营股份制企业、民办非企业机构(民办医院、民办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等)等,对应保未报、拒不参保的,将给予相应处罚。
 
    扩面征缴活动全面启动
 
    根据《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牡丹区决定在全区开展企业养老保险扩面征缴集中活动,扩面征缴集中活动从11月7日开始、到12月31日结束。旨在社会保障能力,进一步扩大企业养老保险覆盖范围,维护各类用人单位职工及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老有所养。
 
    征缴范围以辖区内注册的工商个体户、民营股份制企业、民办非企业机构、原国有集体企业以及党政机关、事业单位聘用的编外人员为重点扩面范围。
 
    此次活动分调查统计摸底、动员催缴、征缴稽核三个阶段,以“因企制宜,分类施策,全面推进,重点突破”为原则。要求各乡镇办事处以社区(村)为单位对辖区内工商立户企业及其他法人单位采取拉网过筛的办法,进行排查摸底统计,所有在职人员已参保、未参保、不符合参保条件的统计清楚,按规定时间上报。
 
    辖区内企业必须依法缴费
 
    在扩面对象中,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除持有人社部门参保缴费手续的人员外,其余不论持有市里的营业执照还是牡丹区的营业执照,只要在牡丹区行政辖区内的,都必须依法参保缴费。
 
    区直无力缴费,但有部分有效资产的企业;虽然已经停产,但有租赁费收入的企业;面临开发拆迁的企业;对上述企业,所得收入必须优先缴纳社会保险费,由主管部门和人社局负责催缴。
 
    对定点医院、药店、民办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大中专院校的后勤服务机构、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筑商等单位进行重点稽核;对应保未报、拒不参保的定点医院、药店、民营医院一经稽查核实,将取消其定点资格;对民办学校、幼儿园托儿所取消其办学资格。
 
    同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强制征缴和处罚;对拒不执行行政处罚决定的,坚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依法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缴社会保险费数额的财产。

分享:

来源:齐鲁晚报社

责任编辑:张春明

[版权与免责声明]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本站声明 | 联系方式 | 征稿启事 | 评论须知 | 站点地图 | 会员登录
主办:赣州市普惠金融协会
指导单位:赣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人民银行赣州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
Copyright© 2009-2012 www.gzjrw.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赣州金融网 版权所有.
请使用IE6.0以上版本或将浏览器设置为兼容模式浏览本网站
赣ICP备18016875号-1 赣公网安备36070202000326号 技术支持:红浩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