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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都为60周岁以上老人上“健康保险”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20日

    日前,于都县贡江镇79岁的居民李志伦从人保财险于都县支公司领取到10万余元疾病医疗商业保险补偿款。今年5月,李志伦因病住院,共花去医疗费32万余元,通过医保统筹报销、大病二次补偿、疾病医疗商业补充保险三道医疗保障线,报销比例达92.71%。李志伦是于都县为县内60周岁以上老人上“健康保险”后首批获益的非贫困老人之一。
 
  今年初,于都县政府出台1号文件,在为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购买大病商业补充保险的基础上,由财政出资为全县11.12万名60周岁以上非贫困人口购买了疾病医疗商业补充保险。此项保险由人保财险于都县支公司承保,参保对象为于都县户籍、参加了于都县基本医疗保险且在2016年12月31日前满60周岁的老年人,保险期限为一年,保险费由财政统一缴纳,标准为每人每年90元。该保险全年补偿限额为25万元,门诊费用不纳入补偿范围,补偿范围分为: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内住院医疗费用,按现行基本医疗保险报销政策和大病保险政策补偿后,剩余部分中属于目录内部分费用,补偿90%;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外住院医疗费用,按现行政策规定由个人全额负担的目录外住院医疗费用,补偿75%。
 
  今年68岁的该县沙心乡沙心村村民邓云,今年初因病先后5次住院,医疗费共计27万余元,由于县里为60周岁以上老人购买了“健康保险”,邓云本人只支付了医疗费总额的3.13%。截至10月底,该县共有103名60周岁以上非贫困患者获得共计380余万元疾病医疗商业保险补偿款,三道医疗保障线的赔付比例都超过了90%。
 
  近年来,于都县积极谋划民生保障项目,在全国、全省率先实施多项民生保险工程,利用保险机制落实民生救助,为患病群众提供最基本保障。2014年起,该县由政府出资为全县在籍人口投保了“1元民生保险”,即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附加见义勇为保险;2015年起又增投资金为全县在籍人口投保了“2元民生保险”,凡于都户籍人口在于都境内因自然灾害造成伤亡的,每人最高可获20万元的保障,因见义勇为造成伤亡的,最高可获70万元的保障。2016年,率先全国由政府出资为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购买疾病医疗商业补充保险。2017年,又率先全国由政府出资为全县60周岁以上非贫困人口购买疾病医疗商业补充保险。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责任编辑:记者李忠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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