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启动自然灾害民生救助惠民保险 最高赔20万
来源:人民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23日
本报讯 记者日前从市民政局获悉,常州市自然灾害民生救助惠民保险项目已正式启动。该保险项目包括“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及“自然灾害家庭房屋保险”, 赔偿标准最高分别可达20万元和10万元。保额相较以往提高一倍,并首次将巨灾地震及其次生灾害、雪灾引起的人身伤害责任纳入理赔。
因全球气候变化,近年来我市遭受台风、暴雨、洪涝、雷击等自然灾害的频率有所上升。为继续建立健全重大自然灾害紧急救助体系,应对突发重大自然灾害给全市居民造成人身伤害与财产损失,我市在市区(包括武进、新北、天宁、钟楼、金坛)范围内开展新一轮的“自然灾害民生救助惠民保险”项目。
其中,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适用于具有常州市区户籍的居民,不设年龄限制;自然灾害家庭房屋保险适用市区范围内户籍居民家庭自住房屋,包括集体产权、有房屋购买合同或农村宅基地建造许可证的房屋。
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每人每年2元,保障对象为常州市区(不含溧阳)户籍居民共计291.2494万人,以及在灾害中因抢险救灾受到人身伤害的非户籍施救人员。非户籍施救人员由市民政局出具施救证明。
自然灾害家庭房屋保险每户每年2元,保障对象以家庭为单位,为常州市区(不含溧阳)110.9346万户籍家庭,包括集体产权、有房屋购买合同或农村宅基地建造许可证的房屋。其中又分为普通居民家庭和特定居民家庭两类。特定居民家庭是指列入民政低保的家庭。保险标的为这些家庭户籍所在地自住房屋建筑物,包括集体产权、有房屋购买合同或农村宅基地建造许可证的房屋。
在该保险项目中,龙卷风、飓风、台风、暴风雨、冰雹、雪灾持续48小时作为一次事故;地震、海啸、潮汐、火山爆发持续72小时为一次事故。保障期限为2017年7月20日至2020年7月19日。 (周伟 朱雅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