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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再次强调落实产权保护:侵权成本低维权成本高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7年11月24日

    记者 郭丽琴
 
  依法保护产权,再次被国务院大力强调。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1月2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依法保护产权工作汇报,以更有效的制度促进各类市场主体立恒心增信心。而解决知识产权维权问题,也被提上议事日程。
 
  增进市场主体投资创业信心
 
  企业家最大的不安,来自对财产权的不安。中央一直在努力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以打消企业家对财产权的焦虑。
 
  去年11月底出台的产权保护纲领性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下称《意见》)直击产权保护的要害,首次提出公私财产权平等保护。中央还下定决心要抓紧甄别纠正一批社会反映强烈的产权纠纷申诉案件,剖析一批侵害产权的案例。
 
  会议指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全面保护各类产权,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内容,有利于增强市场主体创业创新活力和投资意愿,培育壮大新动能,促进扩大开放,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会议首先提出,要按照《意见》要求,抓紧落实各项产权保护措施。尽快清理、修改和废止与上位法相抵触、不利于产权保护的各种法规文件。其次,要求抓住有代表性的典型案例,对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久拖不决的案件开展集中攻坚,推动涉产权冤错案件甄别纠正工作尽快取得突破,以纠错的实际行动取信于民。
 
  此外,知识产权问题也再次被提出。2015年末,国务院下发《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得到了大多数知识产权学界和产业界的赞赏。若将天时、地利、人和的因素都计算在内,那么这是中国自身发展进入新的阶段的必然产物,也即从入世前后的“以对外贸易驱动发展”进入到了需要“以创新驱动发展”的新时代。
 
  会议指出,要着力解决知识产权侵权成本低、维权成本高问题。推动运用“互联网+”,通过源头追溯、实时监测、在线识别等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加快建立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在优势产业聚集地区创新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拓宽快捷、低成本的维权渠道。鼓励围绕知识产权综合管理改革试点开展多种类型、多种模式的探索,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提升综合运用知识产权促进创新驱动发展的能力。
 
  执法方面也需要加强。会议称,加强网购、进出口等重点领域和环节的知识产权执法,对城乡假冒伪劣产品集中地区加大整治力度。依法严厉查处一批侵权假冒大案要案,让违法者付出沉重代价,不断优化营商环境。要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坚决破除地方保护,完善对政府失信的惩戒和纠错机制,因政府失信导致企业产权受损的要依法赔偿,不能“新官不理旧账”。用有力有效的产权保护增进市场主体投资创业信心,提升广大群众和企业家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让真正创新的人有收益
 
  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教授李明德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中国最高决策者已经明确,保护知识产权,就是要保护创新,让真正创新的人有收益。如果延伸开去,就是只要在中国设立的公司,不论是外资还是内资,都要受到同样的保护。而鼓励创新,也意味着,需要对创新的产物(专利)支付相应的费用。
 
  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宁对第一财经记者说,这涉及到赔偿上限的问题,专利、商标、著作权侵权的赔偿数额是按照权利人损失、侵权人违法所得等计算的,如果算不出来,就法官酌定,酌定的时候法律有赔偿上限规定。这个上限前几年已经提高过一次了。
 
  《商标法》2012年修法,法定赔偿额增加到了300万元,为现行法里最高,2015年公布的《专利法修订草案》的赔偿额是10万~500万元。此外,《著作权法》的修订还没有具体日程,所以修订前都还是旧法规定的50万元。
 
  这些额度,对于以华为为代表的知识产权运营公司来说,显然有些不合时宜,还不能真正激励创新。
 
  华为副总裁宋柳平就多次公开表示,中国司法系统平均8万元一件专利的赔付价格,严重影响了专利实际价值,他期望上亿元的诉讼判决在国内出现。他的常见理论还包括,越是严格保护知识产权,越是能够促进社会的创新、促进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
 
  安杰律师事务所高级顾问何菁则举例称,长期以来中国专利代理人的费用非常低,这跟中国的专利保护、赔偿数额都有关系。因为现在专利的司法保护不够强,赔偿数额确实比较低,所以很难要求一个企业花很多的钱在专利代理人身上。
 
  “很多国内企业要求几千元写一个专利,这对中国专利代理人阶层的发展是极为不利的。”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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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责任编辑:张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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