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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德阳失业保险最新消息:
德阳上调失业保险金计发比例

来源:南方财富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11日

    2017德阳失业保险最新消息:德阳上调失业保险金计发比例 南方财富网为大家介绍2017德阳失业保险最新消息,具体如下:
 
    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进一步提高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水平,按照全省统一安排,我市从2017年10月1日起,将月失业保险金计发比例从月最低工资标准的70%提高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80%。我市现执行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380元,计发比例调整后,全市月失业保险金从966元增加到1104元,月增138元。新标准差额部分将陆续发放到失业人员账户。我市共有近万名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可享受此次待遇调增。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是最主要的失业保险待遇。其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的时间确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以上不满2年的为3个月;2年以上不满3年的为6个月;3年以上不满5年的为12个月;5年以上不满8年的为15个月;8年以上不满10年的为18个月;10年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失业人员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期限合并计算,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
 
    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由失业保险基金代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供免费公共就业服务;参加职业培训,可按规定享受职业培训补贴;选择自主创业的,可按规定享受创业补贴、创业吸纳就业奖励、创业场租(网络运行物流)补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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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方财富网

责任编辑:张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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