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法检“两长”同堂办案落实司法责任制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发布时间:2017年12月20日
随着一声清脆的法槌声响,12月19日上午9时,在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五审判法庭,被告人钟某故意杀人刑事附带民事一案正式开庭审理。该案由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邹宇平主审并担任审判长,赣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江阶虎出庭支持公诉。庭审活动全程网络直播。
检察机关指控,2017年4月7日,被告人钟某在被害人罗某家中,与其因家具余款给付一事发生争执拉扯,钟某持刀朝被害人罗某头颈部、胸部、手臂等部位捅剌数刀,并用刀把击打罗某头部、用脚踢跺罗某身体将其杀死,后又将前来拉扯的被害人儿子王某杀害。二名被害人死亡后,钟某将二人尸体搬上车清理现场后逃离。4月10日,被告人钟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在庭审中,该案相关证人出庭作证,鉴定人员、侦查人员到庭作出说明,经过缜密的法庭调查,控辩双方充分发表意见,既保障了当事人诉讼权利,又维护了法律权威。庭审程序层次分明,条理清晰,庭审活动张弛有度、规范高效。被害人的近亲属作为附带民事原告参与庭审,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人员旁听了庭审。庭审一直持续到当天21时40分,审判长宣布休庭,案件将择日宣判。
据悉,自司法责任制改革启动以来,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贯彻改革要求,推动院庭长办案常态化、制度化,对院庭长办案任务进行量化规定,提倡院庭长主办重大疑难复杂及新类型案件,发挥院庭长的示范、引领和指导作用,从而实现院庭长从“台后”到“台前”、“批案”到“办案”的转变。此举有效缓解了“案多人少”的难题,充分激发和调动了审判活力,促进审判质效进一步提升。目前,该院院庭长直接办案已渐成新常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