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 作者: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02日
新浪财经讯 1月2日消息,中国银监会网站公布了青岛银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违反国家规定从事投资业务进行处罚,没收违法所得1.16亿元元,处1倍罚款1.16亿元,罚没合计2.32亿元,并因其负有直接责任者处以警告,并进行罚款。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因为违反国家规定从事投资业务,《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第七条、第十二条、第十六条,《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第十八条,《商业银行法》第八条、第七十四条,被青岛银监局没收违法所得1.16亿元,处1倍罚款1.16亿元,罚没合计2.32亿元,并因其负有直接责任者处以警告,并进行罚款。
以下是被青岛银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