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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讯微保被指违规经营 互联网保险业务边界屡受争议

来源:互联网保观    作者: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10日

    近日,腾讯和阿里旗下两家保险代理公司遭到了在经营区域上存在违规运营的质疑,引起了较多的关注。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
 
  1月4日,一位资深互联网保险高管向《国际金融报》记者爆料称:“微保经营不符合《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2015年修订)》要求的一般规则。在没有其他规定的情况下,明显属于违规。”
 
  爆料虽是针对腾讯微保,但同样拥有一家保险代理公司的蚂蚁金服也被牵涉到了其中。于是,围绕着互联网巨头旗下的保险代理公司究竟能在哪卖保险的问题产生了争议。
 
  质疑:需设立分支机构方可展业
 
  微保和蚂蚁保险分别手握一张保险代理牌照,即微民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及杭州保进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其经营区域范围分别是全国区域内(港、澳、台除外)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辖区。
 
  事实上,微保和蚂蚁保险之所以被质疑违规经营,主要涉及在未设立分支机构的地区是否可以进行互联网保险代理业务。
 
  根据保监会2015年修订的《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监管规定》,保险专业代理公司在注册地以外的省、自治区或者直辖市开展保险代理活动,应当设立分支机构。保险专业代理公司分支机构的经营区域不得超出其所在地的省、自治区或者直辖市。
 
  也就是说,微保要在深圳市以外的省、自治区或者直辖市开展保险代理活动,必须先设立分支机构,且分支机构经营区域仅限该分支机构所在区域。
 
  持该观点的人认为,归根结底,微保是一家保险代理公司,原则上要在设立分支机构的省、自治区或直辖市才能展业。
 
  回应:可与提供承保服务的保险公司一致
 
  腾讯微保昨日回应称,微保开展的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业务范围和经营区域,与提供相应承保服务的保险公司一致, 相关备案手续符合监管规定。
 
  这又涉及到2015年保监会发布的《互联网保险业务监管暂行办法》,《办法》指出:保险公司在具有相应内控管理能力且能满足客户服务需求的情况下,可将部分险种的互联网保险业务经营区域扩展至未设立分公司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开展互联网保险业务的业务范围和经营区域,应与提供相应承保服务的保险公司保持一致。
 
  从阿里旗下的保进代理来看,其代销的保险产品来自包括中国平安、中国人保、中国太保、中国人寿等具有全国范围内展业牌照的公司。而刚上线不满三个月的腾讯微保目前公开的合作对象仅有泰康在线、大地财险、安盛天平和人保财险这四家。其中,泰康在线的经营范围是全国,而余下三家和微保的合作目前仅涉及车险续保,故不存在扩展展业范围的问题。
 
  从这个角度看,似乎并不存在违规运营的问题。对于“应与提供相应承保服务的保险公司保持一致”这句话应该如何理解,却有不同的观点。
 
  有观点认为,上述那句话是指代理机构与保险公司在业务范围和经营区域上的‘交集’,而不是‘合集’。有观点则认为这个“保持一致”是指保险代理机构在展开互联网保险代理业务时也需要在展业地设立分支机构。
 
  总结而言,在现有的监管政策中,有诸多细节仍存在一定的模糊地带,在理解上也就存在一定的想象空间。
 
  互联网保险业务边界问题屡受争议
 
  越来越多的互联网企业加入到保险行业的盛宴中,为保险行业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但随着互联网保险规模爆发、业务不断扩张也带来了种种风险,但针对互联网保险的监管却仍较落后。
 
  互联网的发展模糊了地区界限,事实上,这已经不是第一次有关于互联网保险的业务边界问题发生争议了。
 
  就在去年10月26日,海南保监局发布一则消息称,众安财险与其辖内某区域性保险专业代理机构签署保险业务代理协议,代理销售众安财险保险产品。同时指出,这种代销模式存在超范围经营。虽然这则消息很快被删除,但有关互联网保险公司的业务边界认定以及监管的问题当时也引起了业界的普遍关注。
 
  对于互联网保险业务边界问题,有业内人士认为,超范围经营是必然的,基本上每家都这么做,这其实是一个法律滞后于经营实践的问题,无法避免。这不是一个重大的风险点,不过是一个手续或名义问题,操作层面的问题。监管应该做的或许不是约束此类经营,而是修改监管规则。
 
  近两年,互联网保险迅猛发展,带来了许多创新与突破,但同时也带来了新的风险与挑战,面对疾步前行的互联网保险,监管如何跟上步伐?如何在创新和监管红线中间划定适宜的边界?都是监管需要面临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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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保观

责任编辑:张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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