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冯兰蔺 通讯员 潘良蕾
晚报讯 上海实施 “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已8年,但家政服务从业者却始终被排除在外。市妇联近日提交提案呼吁,切实保障家政服务人员的权益,尽快建立多层次的家政服务人员社会保险体系。
2009年上海家政服务从业人员近50万,其中绝大多数是女性,平均月收入为966元。
“家政服务人员主要是来自外省农村的女性,由于工作和人员本身的特殊性,目前绝大多数处于无任何保障的地位。
”市妇联相关部门分析了“家政”没有纳入“综合保险”的原因:一方面可能因为这项社会保险设计的初衷是解决外来民工工伤问题,考虑到家政服务风险相对较小,因而没有将其包括在内;另一方面可能是外来从业人员的综合保险规定由其雇主缴费,而从事家政服务者其雇主的不确定性(许多人是以小时工方式雇佣的,且流动性较大),使缴费难以兑现。
市妇联建议:逐步建立失业人员从事家政服务业的,按优惠的缴费率参加和享受本市职工基本保险。
具体操作方式是,收入高的特种家政服务人员,直接与本市职工基本保险接轨,由雇主和家政人员共同支付保险费,享受本市职工的同等待遇;从事家政服务的“外来媳”应参加本市社会保险;来自外省农村的家政从业人员,可按照自愿原则参加“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的多层次家政服务人员社会保险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