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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家试点机构无一合格 百行征信或为央行下一步缓棋

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8年02月28日

    征信牌照“八合一” 百行征信 或为央行下的一步缓棋
 
  王莹
 
  千呼万唤始出来的征信牌照并没有如市场预期那样洒向8家已经跃跃欲试的试点征信机构,而是以“百行征信”这样的组织形式收编为一张。
 
  高企的市场期待在8张牌照均转化为8%的股权过程中一夜消失。百行征信这一主体在打造了多方彼此牵制的格局同时,也成为央行为当前征信格局寻找的一条新出路和方向,并为2015年初设立的8家试点征信机构给出一个暂缓性的结局。
 
  8家试点机构无一合格
 
  这个结局并没有出乎市场的意料。早在百行征信正式浮出水面前的一周,一家试点征信机构负责人对第一财经预测,“对于征信牌照,未来应该先发放一到两块综合牌照,8家试点机构入股。各家公司分立的多块专项征信牌照短时间不会发放。”这样的观点在同一时间也被沪上一家主营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大型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认同。很快,8家试点征信机构分别占股8%、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占股36%的“百行征信”揣着市场上唯一一张征信牌照而来。
 
  2015年1月,央行下发《关于做好个人征信业务准备工作的通知》,8家征信机构被允许开展第一批个人征信试点业务。首批获得试点资格的8家公司,既包括BAT系的互联网公司,也包括金融机构系和民营机构。八张牌照在彼时似乎已经成为既定的事实,只是等待下发认定时间。借此契机而建立的8家征信机构在等待牌照过程中不断扩展的除业务维度外还有高速上涨的估值。“此前,市场对于一张征信牌照的估值在10亿左右,百行成立后,仅作为股东几乎没有太多实际价值。”8家试点征信机构之一的机构负责人对记者如此表示。
 
  牌照并没有如期而至,核心原因在于8家中没有一家征信机构可以按照征信业务的要求去做。此前,中国人民银行征信局局长万存知也表示,综合判断,8家进行个人征信开业准备的机构目前没有一家合格,在达不到监管标准情况下牌照不能下发。
 
  那么,什么是合格的征信机构?信而富CEO王征宇对第一财经表示,共有两个关键点。第一,征信具有独立性,即除了征信并不涉及包含支付、信贷、银行等在内的其他业务,否则丧失独立性。第二,数据的商务性操作。数据的所有权并不遵循“谁采集归谁”的原则。在这一层面,8家试点机构既不能承诺用户数据不被任何人所使用,也不能够保证,一旦数据存在不确定性,就有相应的机制实时更正。此前,用户开通支付宝年度账单即默认向芝麻信用授权数据使用权限,就引起了舆论的强烈反弹。
 
  万存知表示,每一家机构都想依托互联网形成自己的业务闭环,不利于信息共享。8家机构各自依托某一个企业或者企业集团发起创建,不具有第三方征信独立性,存在比较严重的利益冲突。8家机构对征信的基本理念和基本规则了解不够,而且也不太遵守,存在信息误采误用问题等。
 
  “喝茶”的关系
 
  “36+8×8”的股权分布结果已经明确表达了央行两方面的意思,一方面,纳入百行征信的机构并不会因为背靠公司的大小而形成区别对待,各家征信公司权利相同。另一方面,主导权并不在之前的任何一家试点机构,不同于“网联”按照既定市场份额所拥有的先发优势掌握主导权,百行征信的方向性主导权在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
 
  “8%股份是纯粹的股份参与,并不涉及业务关系而是财务管理,即按照《公司法》来管事情,不存在分红说法。也就是说,百行征信虽然组成了商业公司的模样,但是没有追求商业的最高利益。”一位接近百行征信的高管对第一财经表示,此前的8家试点机构,通过持有股份获得的更多是一个同征信行业监管层“喝茶的机会”,构成了与监管层以及8家试点机构彼此之间“喝茶”的关系,而对于试点机构而言,它们也清楚地知道,8%的股份并没有任何决定性的权利,仅是一个“政协签字”。
 
  此外,上述高管还隐约透露出,从2014年起央行便通过多种方式方法推进非商业银行金融领域个人征信的联通和共享,8家试点征信机构是当时努力的抓手和方向。而如今“八变一”、推出百行征信更多是一个暂缓性的措施,给8家试点机构以及市场一个“交待”,是一步“缓棋”。
 
  从与借贷相关、解决是否还钱这一征信基本问题的层面上来看,芝麻信用依托蚂蚁金服以及阿里巴巴两大“数据库”即拥有了阿里系所有业务线上用户的基本信息,也拥有了与借贷相关的花呗、借呗以及网商银行相关的金融数据,同时还拥有大量的行为数据,如电商数据、支付数据、消费数据等。按此划分,这样的三大数据维度,包括腾讯信用在内的其他征信公司也或多或少同样拥有,但是非信贷数据并非百行征信所需要,与此同时,持有数据的机构也没有义务将这些数据无条件共享给百行征信。
 
  一位征信行业的资深人士对第一财经记者表示,某征信机构负责人曾私下表达过“就算不要征信牌照,也不会把数据贡献出来”的意思,可见数据的价值有多大。
 
  该人士表示,在可预见的未来,监管层对于试点征信机构目前已经开展的业务的态度是,与不同的金融场景和生活场景相结合的商业活动仍然可以开展,但“不要称自己的行为是‘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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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责任编辑:张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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