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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高压延续 2018前两月保险系统罚单金额超4000万

来源:蓝鲸财经    作者: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02日

    蓝鲸保险 李丹萍
 
  去年以来,保险监管力度持续强化,被业内称为“监管力度空前”,进入2018年,“高压震慑”仍在加码。
 
  据蓝鲸财经不完全统计,今年前两月保监会共计下发32封监管函、15封行政处罚书,更值得关注的是,地方保监局也逐渐发力,累计下发209封行政处罚书,数量相较去年同期上涨29.01%,而整个保监系统“罚单”更是同比上涨43.82%。此外,保监系统累计处罚相关人员262人次,共计处罚金额约4496万元,其中保监会共计处罚金额1076万元,地方保监局处罚金额3420万元,从处罚频次、处罚力度来看,严监管正在持续。
 
  数据增幅达:累计262人受罚,处罚金额高达4496万元
 
  蓝鲸财经对今年前两个月监管系统下发的监管函、行政处罚书做了梳理统计。从数量上来看,保监会今年前两月共计下发32封监管函,对比去年同期下发的2封监管函,同比增长了15倍;行政处罚书方面,保监会前两月下发15封,比去年同期下发的14封略有增加。保监局方面,今年前两月共计下发209封行政处罚书,去年同期数据为162封,同比上涨29.01%,由此可见,监管力度加码之上,问题“浮现”加速,“罚单”下发数量也有明显上升。
 
  从处罚力度来看,仅在前两月,监管层就累计对各违法违规公司及个人处罚高达4496万元的罚款,其中保监会共计处罚金额1076万元,地方保监局处罚金额3420万元,并处罚相关人员262人次,其中保监会共计处罚49人次,地方保监局处罚212人次。
 
  从单次处罚金额来看,蓝鲸财经查阅行政处罚书发现,浙商财险因”未按规定办理再保险、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及保险费率、未按规定提取准备金、聘任不具有任职资格人员、内控管理未形成有效风险控制“多项违规行为,收到截至目前今年”最大“罚单,金额高达202万元,除此之外,浙商财险还被保监会勒令停止接受保证保险新业务共1年,时任浙商财险总经理被撤职。
 
  位居第二的,是因存在“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保险费回扣或者其他利益”、“编制提交虚假报表”两项违法行为,罚款80万,7位相关责任各人处罚10万元,累计处罚150万元的平安财险,同时平安财险总经理助理还被撤销任职资格。而太平财险和太保财险则均被保监会处以140万元的罚款,其中,分别为机构罚款80万元,高管罚款60万元,并列位居第三。值得关注的是,这三张“超大”罚单均出自财险领域。
 
  从地区性处罚来看,云南保监局处罚手段最为“强硬”,截至发稿,云南保监局共计下发20封行政处罚书。处罚频率较高的同样还有广东保监局,共计下发16封行政处罚书。蓝鲸财经对比两地罚单发现,云南保监局下发的罚单多涉及财险领域,而广东保监局则在保险中介机构的监管上有动作,其中12封指向6家保险代理公司。
 
  处罚有重点:财险为“重灾区”,占总罚单”半壁江山“
 
  蓝鲸财经统计发现,财险领域在前两月个成为保监会处罚的重灾区域,在监管层累计下发的256封”罚单中“,财险公司占据”半壁江山“,共147封,占比57.42%;寿险公司26封,占比10.16%;保险中介机构75封,占比29.3%。
 
  事实上,在今年2月召开的2018年全国财产保险监管工作上,保监会就指出,目前财险领域存在很多问题,主要集中在产品背离本源、经营管理激进、市场竞争失序、经营数据失真、公司治理失效、合规意识淡薄、公司内控薄弱、激励机制扭曲等八大方面,其中,产品问题列于首位。面对新年度的监管工作,保监会也强调,将以加强产品监管为“切入点”,切实防范风险。
 
  随后,监管落到实处,节前最后一个工作日,保监会接连下发19封监管函,共涉及建信财产保险、富德财产保险等19家财险公司,“剑指”产品不合规。与此同时,此次保监会共计叫停1672个问题产品,并对情节严重的10家公司处以在三个月内禁止备案新的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农产品除外)的措施。
 
  前后呼应的是,节后第二个工作日,保监会连发10封行政处罚书,同样指向财险领域。蓝鲸财经查阅发现,此次下发的行政处罚书共涉及紫金财险、平安财险、人保财险、太平财险、太保财险5家险企,其中9封指向车险领域,商车险违规问题共计处罚837万元,占前两月罚单总额的18.61%,占保监会处罚金额的77.78%,同时7位高管被撤销职务,可见监管层处罚力度之强。
 
  值得关注的是,当时,保监会特别指出,在车险市场方面竞争失序,以高费用为手段开展恶性竞争的问题尤为突出,个别公司把赔付率下降带来的改革红利异化为竞争的本钱,导致车险费用水平居高不下。在监管方面,则表示将继续以商业车险为“抓手”,坚持从严整治、从重问责,坚持高管和机构双罚,对于影响恶劣、屡查屡犯的机构和人员综合运用罚款、停止新业务、停用产品、吊销经营许可证、撤销任职资格等措施实行“顶格处罚”。“高管和机构双罚”、“顶格处罚”,从处罚手段来看,监管正在不断加强。
 
  除了财险高发领域,寿险领域的监管也在持续。年前,保监会就对交银康联、长城人寿、农银人寿三家险企的总精算师开出罚单,指出其“变相突破了定价利率、预定费用率和发生率的约束,产品现金价值计算不合理,违反了一般的精算原理”,因保险产品不合规被罚。而近日,保监会也连发3封监管函,直指平安人寿、新华人寿与中再资管存在境外投资违规行为,并要求整改。
 
  监管有特点:连连发力,纵深、广度均加强
 
  从地方保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书来看,处罚力度在不断加强,不仅体现在数量上,更多则体现在处罚对象和处罚原因上。距蓝鲸财经不完全统计,2018年前两个月,地方保监局共计对75家保险中介机构下发行政处罚书,其中包括63家保险代理公司、2家保险经纪公司和10家保险公估公司。而在去年前两个月,地方保监局则共计下发28封行政处罚书,分别对24家保险代理公司、4家保险经纪公司下发处罚。
 
  蓝鲸财经查阅监管函发现,对于保险中介机构的处罚,多集中在财务数据不真实、编制虚假财务资料、未按规定报告分支机构的设立及撤销事项、未按规定投保职业责任保险等。
 
  如广州保监局就曾连续下发12封行政处罚书,对广东富通保险销售有限公司、东方懿安保险销售有限公司、珠海保众保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惠州华辉保险代理有限公司、广州中奥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珠海市珠江岐峰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等六家保险代理公司以“未按规定投保职业责任保险”为由开出罚单,共计处罚25万元。
 
  云南保监局则对昆明德立信保险公估有限公司、民太安财产保险公估股份有限公司、泛华保险公估有限公司三家保险公估公司“编制虚假财务资料”进行处罚。
 
  除了地方保监局不断“发力”,今年以来,监管处罚对象也呈现从保险公司向保险中介机构蔓延特点,处罚原因也在变得更加“细致化”。对照来看,从集中在网电销行为不规范、套取费用、编制虚假资料等方面正在转向财务数据不真实、人员合规性、违规设立分支机构、公司股东变更情况未按要求上报、条款费率不合规等更细致方面。
 
  具体来看,太平财险包头中心支公司、新华人寿湖州中心支公司、阳光人寿白山中心支公司均因”未经批准设立分支机构“收到地方保监局的处罚,累计罚款36万元。此外在人员合规性方面被罚的公司也不在少数,安心财险、浙商财险、阳光财险辽宁分公司、信泰人寿辽宁分公司、成都盛大保险代理公司均因”聘用不具有任职资格的高管“而收到监管层的罚单,累计处罚金额195万元,其中对机构处罚111万元,对17名相关责任人处罚84万元。
 
  总而言之,综合来看,严监管仍在持续,并细化到各方面。在2018年保险监管会议上保监会也对年度监管工作进行了细化,并表示将从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检查。同时提出要以“重塑”保险监管为契机,从严监管,聚焦股权、资本、资金运用等突出风险和农业保险、中介市场、互联网保险等重点领域,并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和市场乱象,形成高压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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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蓝鲸财经

责任编辑:张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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