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国内保险 >> 正文内容

社保基金理事会隶属于财政部 基金投资范围或将拓宽

来源:证券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14日

    社保基金理事会隶属于财政部 基金投资范围或将拓宽  
 
  3月13日,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根据方案,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的隶属关系,由国务院管理调整为由财政部管理。同时作为基金投资运营机构,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将不再明确行政级别。
 
  吉林省财政科学研究所所长张依群昨日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社保基金理事会转由财政部管理是发展的必然,也是社保基金来源大众、服务民生、国家职责、财政补助等属性的内在要求,也可以说是社保基金管理多重选择中的最优选项。
 
  国务委员王勇在3月13日举行的第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上介绍此次机构改革时指出,此次调整社保基金理事会管理部门,主要为加强社保基金管理和监督,理顺职责关系,保证基金安全和实现保值增值目标。
 
  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研究员陈龙昨日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社保基金理事会转由财政部管理符合党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基本精神,有利于理顺相关职责关系,统筹基金管理和使用,提升我国对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和监督的能力。这对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和运行产生诸多积极影响,有利于增强基金安全和提升基金投资效率。
 
  张依群认为,隶属关系划转后有利于财政部统筹社保基金管理,更加科学合理编制社保基金预算,调剂社保基金盈余,发挥社保基金服务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综合效益;同时,也符合《预算法》的要求,有利于实现社保基金与一般财政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相互衔接,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一个更好更加可靠的社会保障。
 
  谈及社保基金理事会转由财政部管理后基金投资运行将会如何,张依群认为,基金投资渠道将得到有效拓展,投资范围将更加宽泛,社保基金将会通过股市、债市等多种渠道参与到国有企业、高新技术产业、中央和地方政府经济发展等诸多领域,与中国蒸蒸日上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相互对接和全面融合,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空间能够得到扩大,投资风险将得到有效防控,社保基金的稳定性和收益性将会得到提高。

分享:

来源:证券日报

责任编辑:张春明

[版权与免责声明]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本站声明 | 联系方式 | 征稿启事 | 评论须知 | 站点地图 | 会员登录
主办:赣州市普惠金融协会
指导单位:赣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人民银行赣州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
Copyright© 2009-2012 www.gzjrw.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赣州金融网 版权所有.
请使用IE6.0以上版本或将浏览器设置为兼容模式浏览本网站
赣ICP备18016875号-1 赣公网安备36070202000326号 技术支持:红浩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