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国内银行 >> 正文内容

北京金融局推动在京法人银行自主减免1至2项收费项目

来源:国际金融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8年03月20日

     3月18日,北京市金融工作局联合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金融信贷营商环境的意见》(下称《意见》)。
 
  为了进一步优化北京市的金融信贷营商环境,提升金融信贷服务水平,加强金融信贷产品创新,《意见》提出,推动在京法人银行自主减免1至2项收费项目,保证总体收费水平逐年降低,降低企业融资担保成本。
 
  同时,《意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针对同一类型小微企业客户的金融信贷专业化分类、批量化营销、标准化审贷、差异化授权机制。为了提高信贷审批效率,由行业自律组织不定期邀请行业专家、金融律师组成信贷咨询小组,为金融机构信贷审批人员提供行业分析、授信方案、客户营销难点等问题咨询辅导,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
 
  为了创新绿色金融信贷模式,《意见》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针对绿色、低碳、循环经济等项目信贷业务开辟授信审批的快速通道,引导辖区内的金融机构发行绿色金融债券和绿色信贷资产支持证券。
 
  在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方面,《意见》将推动在京银行机构对小微企业的信贷审批实行单独管理和业绩专项考评,并根据监管部门考核要求设定小微企业贷款增速、贷款户数等考核指标。针对小微企业信贷业务制定奖励政策,尤其是对5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贷款重点给予奖励倾斜。
 
  公积金方面,《意见》指出,要通过系统对接,推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实现与市规划国土委共享不动产权属信息、抵押登记信息,以提高贷款审核效率。
 
  此外,将实现公积金贷款登记变更“不跑路”。首先,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住房等相关信息发送给不动产登记部门,然后由不动产登记部门根据北京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发送的相关信息添加贷款所购房屋抵押登记标识或解除抵押登记标识。最终,通过信息共享,借款人贷款结清后借款人无需前往市住房贷款担保中心或受托银行、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解除抵押的相关手续。
 
  (国际金融报见习记者 范佳慧)

分享:

来源:国际金融报

责任编辑:张春明

[版权与免责声明]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本站声明 | 联系方式 | 征稿启事 | 评论须知 | 站点地图 | 会员登录
主办:赣州市普惠金融协会
指导单位:赣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人民银行赣州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
Copyright© 2009-2012 www.gzjrw.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赣州金融网 版权所有.
请使用IE6.0以上版本或将浏览器设置为兼容模式浏览本网站
赣ICP备18016875号-1 赣公网安备36070202000326号 技术支持:红浩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