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税延养老保险试点展开 月薪16667元减税效应最大
来源:长江商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02日
自昨日起,上海市、福建省(含厦门市)和苏州工业园区正式试点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每人每年最高额度为1.2万元。专家认为,税延养老保险的推出是实现“老有所养”的重要民生举措。所谓税延养老保险,是指消费者购买养老保险可以在税前先支付保费,等到将来领取养老金时再按规定缴纳个税。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保险研究室主任郭金龙表示,按照当前的个税起征点计算,参加个税递延养老险对8000—16667元中等收入人群的减税效应最为明显,且在16667元时达到最大。
把钱交给保险公司,未来养老金是否真能保值增值?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司长邓勇表示,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不仅采纳了国际通行做法,还在领取环节给予了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同时先行引入中保信等“国字号”平台联合监管,确保商业养老保险资金的安全性和投资的规范性,改变了此前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和商业养老保险没有税收优惠的现状。
5月1日起个税递延养老险正式开闸,目前有保险公司已经推出个税递延养老险综合解决方案。根据太保为投保人推出的“税延计算器”测算,假设30周岁开始投保,月收入12000元,若选择收益确定型产品,到60岁开始领取养老金,分15年领取的话,每月税后可领取2855元,合计共可节税约5.9万元;若选择收益保底型税延产品的话,届时每月税后实际可领3396元,合计共可节税约7.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