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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管新规“刚柔并济” 打破刚兑值得点赞

来源:证券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03日

    资管新规“刚柔并济” 打破刚兑值得点赞
 
  ■文 君 
 
  在经历近半年的意见征询后,央行发布了《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的正式稿,市场期待已久的资管新规正式落地。
 
  正式稿较征求意见稿做出多处修改,但对于核心原则并未松动与让步,显示出监管层对于引导资管业务回归本源的决心。
 
  较为主要的变动有五个方面:过渡期延长至2020年年底;鼓励以市值计价,但允许部分满足条件的封闭式产品以摊余成本计价;非标范围拓宽,对非标的认定进一步清晰、严格;删去对银行公募产品投资权益和其他产品需批准的相关内容;新增金融机构可与委托人实现约定取得合理报酬并计入管理费。
 
  与此同时,新规对于不得开展资金池业务、打破刚性兑付、非标资产不允许期限错配等方面,并未放松要求。
 
  实际上,近年来打破刚兑一直是资管业务监管的主要目标之一。当前资管业务普遍存在刚性兑付,偏离了资管产品“代人理财”的本质,抬高无风险收益率水平,干扰资金配置效率。此次,资管新规明确资产管理业务不得承诺保本、保收益,打破刚性兑付,并且做出了一系列细化安排,明确了刚性兑付认定标准及惩处措施。并且在刚性兑付分类惩处条款中新增“外部审计机构在审计过程中未能勤勉尽责,依法追究相应责任或依法依规给予行政处罚,并将相关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联合惩戒机制”。
 
  打破刚性兑付将引导金融机构强化产品净值化管理,对于产品创设和主动管理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另一方面,在相对成熟的市场,“投资风险由买者承担”被普遍接受。打破刚性兑付等一系列新规措施在重塑资管市场的同时,也将改变老百姓的投资、理财理念。
 
  此次资管新规可谓“刚柔并济”。与征求意见稿相比,正式稿在执行上风格相对温和,对市场气氛有一定稳定作用;而对于刚兑认定标准及惩处措施、资金池、期限错配的标准等规定十分严格,这一点略超出预期。总体来看,此次新规是以较为温和的方式令资管业务回归本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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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证券日报

责任编辑:张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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