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市县河长制工作考核结果公布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08日
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布通报,公布了2017年度市县河长制工作考核结果。经统计汇总,全省11个设区市和100个县(市、区)得分都在90分以上,考核等次均为优秀。
2017年,我省全面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认真组织实施河长制,健全了区域与流域相结合的五级河长制组织体系,实现了从“见河长”“见行动”到“见成效”。全省地表水质达标率由2015年的81.4%提升至2017年的88.5%,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由2015年的93.8%提升至2017年的99.1%,县城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保持在100%,河长制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走在全国前列。
经省政府同意,全省2017年度市县河长制工作考核结果,位列前3名的设区市依次为九江市、宜春市、鹰潭市;位列前10名的县(市、区)依次是上犹县、崇义县和安远县(并列第二)、铜鼓县、上高县、东乡区、奉新县、余江县、安福县、青云谱区和青山湖区(并列第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