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首页 >> old>> 赣州财经频道>> 赣州三农经济 >> 正文内容

于都“一村一站”让村集体经济强起来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14日

    近日,检修人员来到于都县葛坳乡曾子村委会,检修光伏发电设备。通过“一村一站”光伏发电项目的示范引领,于都县村集体经济发展迅速,目前已全面消灭了村集体经济“空壳村”,村集体经济收入超过3万元的村达到118个。
 
  近年来,于都县坚持“党建带扶贫、扶贫促党建”的工作理念,因地制宜,创新实施“一村一站”光伏发电扶贫模式,有力推动了村集体经济发展,探索出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党建促脱贫攻坚”模式。他们制定出台光伏产业扶贫“一村一站”模式项目建设及资金管理办法、收益分配管理办法等,由县财政下拨农户合作模式村集体光伏扶贫项目建设(整合项目)资金7068.6万元,在357个村利用活动场所或村小学屋顶安装30千瓦装机容量光伏发电装置。同时,规定光伏发电收益资金由县国资公司统一归集,依法纳税后,全额上缴县财政。县财政根据国资公司核定的分村纯收益情况,扣除10%管理运行费用后,将全部收益资金作为村集体收入,用于村级公益事业。
 
  目前,该县共有357个村“一村一站”光伏发电装置已完成并网并自动纳入国家第一批光伏扶贫建设规模,享受国家光伏标杆0.98元/瓦电价。现在每台“一村一站”光伏发电装置日均发电量92千瓦时,年均发电量可达到3.3万千瓦时,按照光伏设备20年的使用寿命计算,可为每个村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55.95万元,平均每年每村增加村集体经济收入2.8万余元。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责任编辑:段晓婷 黄长生 特约记者方名荣

[版权与免责声明]

热门新闻

  • 还没有任何内容!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本站声明 | 联系方式 | 征稿启事 | 评论须知 | 站点地图 | 会员登录
主办:赣州市普惠金融协会
指导单位:赣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人民银行赣州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
Copyright© 2009-2012 www.gzjrw.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赣州金融网 版权所有.
请使用IE6.0以上版本或将浏览器设置为兼容模式浏览本网站
赣ICP备18016875号-2 赣公网安备36070202000326号 技术支持:红浩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