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保险业近年来持续快速发展,但是我们不能忽略这高速增长背后的隐忧,保险业的诚信问题一直以来备受社会诟病。其中争议最大的便是个人代理人制度,自从1992年友邦保险将之引入中国内地,各保险公司纷纷效仿,极大地促进了我国保险业尤其是寿险业的发展。但是,它也为中国保险业的诚信问题埋下了隐患,各保险公司为了发展业务,大量招入个人代理人,其中很多都为下岗职工和无职业者。
要建设保险业的诚信,仅靠保监会不断制定的规章制度和业界的大力号召是不够的,因为即使再好的规章,保险公司不去执行也不过是一纸空文。而保险公司为了自己的利益又极有可能漠视这些制度,现实中也确实是这样。总之,只有真正让诚信问题涉及到保险公司的自身利益,让其自身有极其强大的动力去着手解决自己公司的诚信问题,这才是监管机构需要做的。
那么我们要问的是,怎样才能让保险公司能够自己去努力改善呢?首先,需要弄清的是:为什么现在的保险公司不是足够地关注诚信?因为诚信不涉及其核心利益。保险公司身处一个激烈竞争的环境,诚信问题不是一家保险公司的问题,是整个保险行业的问题。而保险公司关注的更多是销售问题,是市场份额的占取。诚信做得好对于保险公司来说就是少几场官司,但是不会对其销售产生重大影响。
所以可以就此推断,当我们使保险公司的诚信问题能够对保险公司的销售产生重大影响时,就是保险公司真正开始着手解决诚信问题的时候。而保险公司作为市场主体,他们的改善才是整个保险业的完善。因此我们提出建立保险公司诚信指数,将市场上所有的保险公司都纳入统计范围。
诚信指数是大的战略方向,具体实施方法还有待细致研究,下面只是些粗略设想。我们可以在每份保单上都写上监管部门的投诉电话,当客户发现有欺诈行为时可以进行投诉,然后对其进行实地调查,以确定投诉的真实性。我们将这些投诉数据统计起来,用于建立保险公司诚信指数的基础,可以定期公布此诚信指数,扩大该指数的影响程度。此举定会极大地影响到消费者,然后影响消费者的购买行为,这样保险公司的诚信就影响到了其核心利益——销售环节。
接下来,保险公司应该会采取措施予以应对,此时很多保险业的顽疾便能迎刃而解,比如一直以来备受争议的保险营销员制度。以前保险公司广泛征召保险营销员是因为每个人的加入都至少能带来几份合同,即使冒着可能会出现误导的风险。但是当保险公司将诚信问题看得比那几份保险合同更重要时,其会更加注重对营销员行为的规范,将营销员的诚信问题放在极其重要的位置。
总之,我国现在是市场经济,抓住保险公司利益的核心,才能以之为引导,激发保险公司自我改善的内在动力,促进保险业的整体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