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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31日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跨省票据业务的通知》
 
    近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跨省票据业务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跨省票据业务进行规范。
 
    《通知》共5条,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跨省票据业务进行了界定,并针对业务存在的问题提出规范要求。
 
    一是对跨省票据业务进行界定。《通知》将银行业金融机构跨省票据业务分为授信类业务和交易类业务,并对两类业务分别进行了界定。
 
    二是对票据业务主要风险隐患提出监管要求。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落实已有监管要求、加强重要环节风险控制、加强员工管理和培育合规文化等。
 
    三是针对跨省交易类业务提出监管要求。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票据市场基础设施开展跨省票据交易,限制风险较大的跨省纸质票据交易。
 
    四是针对跨省授信类业务提出监管要求。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建立异地授信内部管理制度、实行严格授权管理以及建立内部协同控制机制等。
 
    五是强化跨省票据业务监管。要求各级监管部门加强业务监测与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整改问责,并依法依规予以处罚。
 
    《通知》的实施有利于银行业金融机构合规稳健经营,降低跨省票据业务的信用风险和操作风险,有利于减少资金在金融体系内空转,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
 
 
    附:《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跨省票据业务的通知》
 
    http://www.cbrc.gov.cn/chinese/newShouDoc/EF7720D2F36F402B828BFA876DDC9E1C.html

来源: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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