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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版自贸区负面清单再减50条 增值电信力度更开放

来源:证券日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03日

    2018版自贸区负面清单再缩减50条
 
  ■本报记者 苏诗钰 见习记者 孟 珂 
 
  日前,国家发改委、商务部发布《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在农业、采矿、文化和增值电信领域,试点更大力度开放,并于2018年7月30日起施行。据悉,与上一年相比,清单条目从95条大幅缩减至45条。
 
  商务部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所副所长白明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通过缩减负面清单,说明我国在自贸区先行先试已取得重要进展,体现出进一步对外开放的动力。
 
  具体来看,在放宽市场准入方面,除了与全国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一致的开放措施外,自贸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将试点取消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限于合资、合作的限制;取消禁止外商投资放射性矿产冶炼加工及核燃料生产的规定;取消演出经纪机构须由中方控股的限制。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经济研究部副研究员刘向东昨日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2018年版自贸区负面清单,较之前大幅缩减的意义在于中国主动开放的决心未变,并且越是在外部环境挑战加大的背景下,更是要持续扩大开放,这将有助于赢得新的发展空间。因此,新版负面清单较之前大幅缩减可以说是一个积极的信号,说明中国将继续扩大对外开放,继续按照国际通行规则维护自由贸易体制,推动国家开放的同时参与国际经济合作和治理体系改革,营造有利的外部环境。
 
  值得关注的是,在新版自贸区负面清单中,还大幅度放宽航空领域市场准入,取消包括干线飞机、支线飞机、通用飞机、直升机、无人机、浮空器等各类型飞机外资股比限制。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表示,站在国际航空产业共同发展的角度,进一步开放中国航空制造业,将对全球航空产业发展带来新的机遇和动力。不仅有利于分享中国航空运营快速发展带来的市场红利,共享中国新发展理念带来的创新活力和高质量劳动力成本优势,也有利于各国参与中国推动经济全球化进程,优化全球产业链分工,促进创新要素合理流动,推动建立更高层次更加开放合作的世界航空产业合作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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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证券日报

责任编辑:张春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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