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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塑银行资管业务模式 子公司管理办法呼之欲出

来源:金融时报 陆宇航    作者: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27日

  “商业银行应当通过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子公司开展理财业务。”上周五银保监会发布的《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再次重申资管新规中“主营业务不包括资产管理业务的金融机构应当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资产管理子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的要求。

  顺应银行理财发展的这一趋势,截至目前,已有9家商业银行宣布成立理财子公司。不过,银行业翘首期盼的相关管理细则尚未落地。“我们已经起草‘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待《办法》发布后,将作为《办法》配套制度适时发布实施。”银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

  “相关细则落地之后,我们才会对如何操作更有把握。相信许多同业也有类似的想法。”一位银行资管业内人士告诉《金融时报》记者。可以预期,未来“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的出台,将大大加快这一领域的进展。那么,子公司时代的到来,对银行理财带来了哪些影响?银行系又如何面对和适应正在进行中的这场转型?

  子公司设立提速

  5月31日,交通银行发布公告称,拟出资不超过80亿元,在上海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交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该行也成为五大行中首家成立理财子公司的银行。同时,交行也加入了招商、中信、光大、华夏、平安、北京银行、南京银行和宁波银行的行列,银行系理财子公司数量达到9家。

  事实上,早在去年11月发布的《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征求意见稿)》中,监管部门就明确提出,“过渡期后,具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资质的商业银行应当设立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子公司开展资产管理业务,该商业银行可以托管子公司发行资产管理产品,但应当实现实质性的独立托管。”

  这意味着,包括五大行、邮储银行、股份制银行以及北京银行、杭州银行、广东农商行等在内的27家具备公募基金托管资质的商业银行,都必须成立理财子公司。

  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3月末,工行、建行、农行、中行和交行的非保本理财规模分别达到2.6万亿元、1.6万亿元、1.2万亿元、1万亿元左右和0.66万亿元左右,合计约7万亿元,接近所有商业银行非保本理财规模的三分之一。“规模最小的交行先行先试的态度,后续会带动其他大行加快资管子公司落地部署。” 金融监管研究院资管研究部总经理周毅钦表示。

  不过,到目前为止,其他四大行还尚未有所行动。“我们基金、信托等各类牌照都很齐全。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处理单独设立的理财子公司与这些公司的业务交叉,如何更合理地分配资源,还需要进一步思考。”一位业内人士表示。

  “此举能将资产管理业务与银行传统业务进行有效隔离,有助于实现收益和成本的独立核算,更好地隔离风险。同时,有助于资管产品在审批、风控、业务流程、产品研发等多个方面更加专业化,使资管业务实现更专业化的发展。此外,还能形成市场化的激励机制和运作模式,提高从业人员的主动管理能力和创新能力。” 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赵亚蕊如是道出了理财子公司落地的意义。

  适应业务剥离转型

  “恐怕大多数和我一样来自银行资管部的员工,都对子公司的成立抱有某种程度的担心,担心原来属于资管部门的资源会渐渐在日后流失。”一位银行资管部门人士向《金融时报》记者透露。

  “理财子公司拓展业务的冲动,肯定不能仅仅将渠道约束在母行的销售渠道,而是更希望能够市场化配置其产品的渠道端资源,去代销多家商业银行资管子公司的公募或私募产品。” 周毅钦表示,一旦理财子公司成立,母行将失去发行银行理财的资质。

  此外,周毅钦表示,在子公司和母行业务剥离过程中,母行存续的部分期限较长产品,比如存续开放式资产池类产品,从资金端到资产都需要剥离到资管子公司。这种剥离,法律意义上需要和客户重新签订合同,牵涉大量的操作性任务,尤其个人客户是否可以通过公告的形式解决仍有待明确。

  理财子公司时代的到来要求银行系不断探索,尽快适应理财业务剥离带来的阵痛。在其中,如何协调好子公司和原有资管部门之间的关系,是银行系应该着重思考的问题。

  不过,这一轮转型对银行而言也是一个机遇。“坚持子公司设立方向,将伴随产品体系、系统建设、渠道建立、组织结构、资产配置多方面进行调整,这将重塑银行资管机构业务模式。我们预计,子公司资产投资端的吸引力和认可度会提升,银行的天然渠道优势与持牌的非银金融机构的资产端优势仍有合作空间。”兴业研究分析师孔祥、吕爽表示。

  小银行需探索新定位

  理财子公司的设立,让银行理财逐步走向规范化,投研能力成为理财子公司运营的重要法宝。“理财产业链上游包括产品研发、资产配置、投研等,下游包括通道结构、客户维护、品牌销售等。对银行理财而言,大类资产配置和信用评价将是子公司首先要搭建的投研体系。” 孔祥、吕爽表示。

  但是,这对于投研基础薄弱、人才匮乏的小型银行而言,并不是一个好消息。“在子公司转型的要求下,银行之间的分化将更加显著。小银行未必有综合化经营的平台。未来,大银行仍然还有比较好的业务发展空间,但小银行可能会逐步地脱离市场。” 国家金融与发展研究室银行研究中心主任曾刚表示,小银行需要为理财业务寻找新的空间和新的定位。

  对此,监管部门也有充分考虑。“《办法》按照‘资管新规’关于公司治理和风险隔离的相关要求,规定商业银行应当通过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子公司开展理财业务。暂不具备条件的,商业银行总行应当设立理财业务专营部门,对理财业务实行集中统一经营管理。”银保监会有关负责人表示。

  不过,周毅钦建议有条件的商业银行都应该考虑成立理财子公司。“理财子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赋予了其更好的业务发展空间。从公司战略布局的角度,应该申请资管子公司这块金融牌照。此外,未来监管部门可能对资管子公司也实行牌照准入化管理。从历史的脉络来看,金融牌照的管理是越来越严格的,在开放之初不抓住政策机遇及时申请,以后再要申请的难度与日俱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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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金融时报 陆宇航

责任编辑:郭豫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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