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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贡区法院宣判一起恶势力犯罪团伙案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22日

    10月16日,章贡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一起恶势力犯罪团伙案件。刘某甲等9名被告人犯聚众斗殴罪等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至一年十个月不等刑罚。
 
  章贡区法院审理查明,自2017年以来,刘某甲、刘某乙纠集辍学学生杨某、陈某、刘某丙、汤某、李某、曾甲、曾乙等人组成犯罪团伙,主要以帮助别人打架、收债“撑场子”获取报酬。该团伙成员共同吃住,自备钢管、砍刀等工具,通过组建“大家庭”微信群传递信息、召集人员,实施聚众斗殴、盗窃、故意毁坏财物等多起违法犯罪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章贡区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刘某甲、杨某、刘某乙、陈某、刘某丙、汤某、李某、曾甲、曾乙聚集多人在公共场所殴斗,其行为均已构成聚众斗殴罪;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窃取公民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对其应实行数罪并罚;刘某甲还伙同他人故意毁坏财物;刘某甲等9人系恶势力犯罪团伙;刘某甲等9人在实施犯罪行为时均未满18周岁,依法应当从轻处罚。综合上述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及悔罪表现等,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中国赣州网-赣南日报

责任编辑:张狄琳 记者吴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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