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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南县2010年选聘乡镇计生技术员和全南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公告

来源:全南政府网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0年05月19日

    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现就全南县2010年选聘乡镇计生技术员和全南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计划

    2010年选聘乡镇计生技术员3名,全南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人员20名。

    二、选聘条件

    (一)乡镇计生技术员要求女性,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之一:

    1.第一学历大专以上,妇幼或临床专业,年龄28岁以下(年龄计算到2010年5月1日,下同);

    2.具备执业医师(含助理)资格人员,第一学历中专以上,妇幼或相关专业,年龄30岁以下。

    (二)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年龄25岁以下,国民教育系列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毕业生;

    2.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作风踏实,遵纪守法;

    3.成长地、出生地(籍贯)在全南;

    4.自愿到农村基层工作,身体健康。

    三、选聘程序

    1.组织报名

    本次选聘全部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设网上报名,但可委托他人报名。报名时间:2010年5月27日至5月28日,报名地点:县委组织部村建办(县委老楼一楼),缴纳报名、考务等费用100元。

    报名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1)近期免冠同底2寸彩色照片3张;(2)填写《2010年选聘乡镇计生技术员和全南籍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报名登记表》(可从全南县人民政府网www.quannan.gov.cn下载或现场填写);(3)交验毕业证、表彰证书、报到通知书(派遣证)、身份证和户口薄原件,以及复印件1份。委托他人报名的,可只交复印件,领面试准考证时交验原件。

    2.资格审查

    组织人事部门根据报考者提交的材料,按照规定条件进行资格初审,对审查不合格的,向报考者说明理由。初审通过人员于2010年6月3日到县委组织部村建办领取准考证。

    报名人数应达到选聘计划人数的3倍,即按符合报名条件人数的1/3确定选聘人数。

    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选聘条件的,随时取消选聘资格。

    3.考试

    考试分面试和笔试,满分分别为100分。面试成绩和笔试成绩按6:4的权重计算总成绩。考试时需带准考证、身份证。

    (1)面试。面试时间2010年6月4日,县组织人事部门组织面试。面试主要考察综合分析、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和适应农村工作情况等。面试成绩于6月5日在全南县人民政府网上公布,按选聘计划的1:3比例确定笔试入闱人员,入闱笔试人员最后一名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一同入闱。

    (2)笔试。笔试时间2010年6月6日上午,笔试科目《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地点另定。
 
   入闱体检人员的总成绩2010年6月10日在全南县人民政府网公布。

    4.体检和政审

    根据总成绩,按分数从高到低等额确定体检政审人选。如出现体检不合格人员,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复审、体检人员。

    5.聘用

    (1)确定人选。根据总成绩及体检等情况,确定拟聘人选,县委常委会批准后,在全南县人民政府网公布正式聘用人员;(2)签订协议。县组织人事部门与所聘人员签订协议,聘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协议或签订协议后在规定时间内未到岗的,视为自动放弃。缺额人选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递补。

    四、待遇

    (一)乡镇计生技术员待遇

    1.为乡镇事业编制人员,享受国家、江西省和赣州市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第一学历本科的在乡镇工作期间可享受每人每月100元生活补贴等待遇。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给聘用人员缴交社会养老保险,聘用人员人事档案由县人才交流中心管理。
 
   2.从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按规定实行半年试用期,最低服务期限不得少于五年。

    (二)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待遇

    1.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是中共正式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助理职务;是中共预备党员或非中共党员的,一般安排担任村委会主任助理职务。经过一段时间的实际工作,被大多数党员和群众认可的,可通过推荐参加选举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副书记等职务;依据《村民委员会选举法》,也可竞选村委会主任或村委会成员。

    2.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人员,不占村党支部、村委会职数,管理以乡镇为主,每年进行一次考核。人事档案聘期内由县人才交流中心免费代理。

    3.选聘到村任职的人员在村工作聘期为两年,聘期满后由县组织人事部门进行考核,表现优秀的,原则上聘用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在村任职时间计算工作年限、社会保险缴费年限。在村任职期间可参加公务员考试。

    4.选聘到村任职的人员在村工作期间生活补贴标准为700元/月,交通费、误餐费等200元,由县财政统一拨付到乡镇,由所在乡镇负责发放。所在乡镇为到村任职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住院医疗保险。

    5.聘用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不再实行见习期,享受国家、江西省和赣州市规定的工资、福利待遇,在乡镇工作第一学历本科的可享受每人每月100元生活补贴。

    6.聘用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后,必须在县内工作满3年,方可调出县外。

    详情请登录全南县人民政府网www.quannan.gov.cn查询,或向全南县2010年选聘乡镇计生技术员和全南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电话:2630131。

    附:全南县年选聘乡镇计生技术员和全南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登记表.doc

           全南县2010年选聘乡镇计生技术员和全南籍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领导小组
           2010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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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全南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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