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赣州政府网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0年06月22日
根据赣州市体育事业发展需求,按照“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赣州市少儿体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教练员,现将有关招聘信息公告如下:
一、专业岗位及人数
1、田径教练员4名。
2、游泳教练员2名。
3、体操教练员1名。
4、武术套路教练员1名。
5、武术散打教练员1名。
6、跆拳道教练员1名。
7、乒乓球教练员1名。
8、射击教练员1名。
二、招聘对象条件及范围
1、热爱体育事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教练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具有为体育事业献身精神。
2、省级以上专业队优秀退役运动员。
3、省部级以上体育院校或师范类大学体育运动训练专业(曾从事过专业运动员)的应(历)届本科毕业生。
4、年龄30周岁以下(1980年5月1日后出生),有特殊专长或执教过省以上专业队者,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70年5月1日后出生),可优先录用。
5、全省及外省市符合以上条件者均可报名。
三、招聘实施办法
1、报名时间:
2010年6月17日--2010年8月17日
2、报名办法:
报名者到赣州市少儿体校现场报名。填写报名表,提交相关材料(身份证、毕业证、退役运动员安置批文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红旗大道64号。
联系电话:8274910,联系人:孙老师、赖老师。邮编:341000。
3、审核
⑴由市体校报名处现场初审报名者是否符合招聘基本条件。
⑵对符合招聘基本条件应聘者提交招聘评审组审核。
⑶根据志愿及专业岗位要求择优录取。
4、测试、面试
⑴评审组进行能力测试。
测试内容包括:学生管理、运动队管理、带训能力、协调能力、应变能力。
⑵评审组对应聘者面试。
5、聘用
⑴根据基础材料、面试情况和能力测试等综合情况,确定聘用名单。
⑵凭聘用通知单到市体校报到、签约(逾期视作自动放弃)。
四、聘用待遇
聘用人员与市体校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半年,试用期满,经考核能胜任教练工作、带训成绩优异的,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给予解聘。
正式聘用人员可在学校公开考选工作人员中加分(专业队退役运动员优先)。聘用期间,享受学校同等人员基本工资福利待遇。
赣州市少儿体校
2010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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