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龙南政府网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0年07月26日
根据赣市府发〔2009〕37号文件《关于印发赣州市乡(镇)农业专业技术人员定向培养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精神,经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研究,2010年我县计划定向培养一批乡(镇)农业专业技术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定向招生原则
依据有关政策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平等竞争。
二、定向生应具备的条件
1、学生自愿,家长同意;身体健康。
2、在校表现良好、品行端正,愿意从事乡镇农技事业、今年中考成绩在本县中招分数线以上的本县户籍优秀应届初中毕业生。
三、定向招生名额
2010年全县计划定向培养5名乡(镇)农业专业技术人员。
四、定向招生报名及录取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0年7月30日下午5:30前。
2、报名地点:县委农工部(县城管局四楼)。
3、报名须带材料:初中毕业证、初中学籍表复印件、户口簿,近期免冠二寸彩照三张。
(二)定向培养学生的录取
报名后,由农工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查,发现不符合条件的,取消报名资格;然后由农工部组织报名对象体检,体检不合格的,将取消其录取资格;再由县乡(镇)农业专业技术人员定向培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报名对象由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如遇同分情况,按中考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成绩总分高低进行录取。录取情况将在县有线电视台公示,接受广大群众监督,经举报不符合条件的,核实后,取消录取资格,如遇缺额或被录取学生放弃其入学资格的情况将从符合条件的学生中由高分到低分择优补录,
(三)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
“三定向”学生录取后,由县农业局和人劳局、赣州农校及定向培养学生签订《定向培养乡(镇)农业专业技术人员协议书》。
五、定向生的培养
“三定向”学生由赣州农业学校负责培养,学制三年,学历层次为普通中专。“三定向”生在校就读农业类中专的同时,必须参加由赣州农校与相关农业大学采取联合办学方式的大专学历教育,取得大专学历。
六、定向生的就业
“三定向”生毕业时,需获得中专和大专毕业证书,由“赣州市乡(镇)农业技术人员定向培养领导小组”根据当年下达的“三定向”招生计划名额,对“三定向”毕业生组织事业单位进行公开招聘。按录用率不少于签订协议的90%的原则录用,根据签订的定向培养协议书办理聘用手续,然后派遣到乡(镇)农技部门工作。未能毕业或公开招聘考试不合格的“三定向”学生,自主择业。被聘用的定向生应在聘用单位服务五年以上,不满五年离开聘用单位的,按定向培养协议承担违约责任。
七、相关要求
各有关学校要认真做好招生宣传工作,严格执行招生工作的相关规定,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经发现,将按国家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江西省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处罚暂行规定》严肃处理。
特此公告
龙南县乡(镇)农业专业技术人员定向培养工作领导小组
2010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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