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首页 >> 人才招聘>> 赣州市行政事业单位招聘信息 >> 正文内容

赣南日报社面向社会招聘劳务派遣制员工招聘启事

来源:中国赣州网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0年08月18日

  因业务发展需要,赣南日报社与赣州市卓越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合作,面向社会招聘劳务派遣制员工。具体招聘程序和过程主要由卓越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员工一经录用,与赣州市卓越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至赣南日报社工作。

  一、招聘岗位及岗位具体要求

  1、集团机关岗位共1个

  党政办:司机1名。

  具体岗位要求:年龄在40周岁以下,有娴熟的驾驶技术,驾龄达到5年以上,身体健康,有吃苦耐劳精神,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强。

  2、日报岗位共2个

  校对员2名。

  具体岗位要求:大专以上学历,40岁以下,具备扎实的文稿校对专业知识及文字功底,有一年以上文稿校对或相关工作经验,能长期上夜班。

  3、中国(客家)赣州网共2个

  中文编辑1名,网站编辑兼设计1名。

  中文编辑岗位具体要求:有三年以上网络媒体工作经历,新闻采编能力较强;熟悉网络新闻采编发布流程,确保舆论导向正确;有一定的电脑网络技术基础,懂得使用html、js等网络脚本语言,有一定的电脑美术基础。

  编辑兼设计岗位具体要求: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有一年以上媒体工作经历,新闻采编能力较强;熟悉网络新闻采编发布流程,确保舆论导向正确;有一定的电脑网络技术基础,懂得使用html、js等网络脚本语言,能够比较熟练地制作各类网页。

  4、出版印务公司(筹)6个

  扫描岗1名,普工岗5名。

  扫描岗岗位具体要求:大学本科学历,能够熟练使用计算机,并能够熟练运用Photoshop图片处理软件;年龄35岁以下;刻苦敬业、有责任心、有团队精神,能够常年上夜班;品行端正,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团队协作精神。

  普工岗岗位具体要求:身体健康,能常年上夜班且能从事重体力工作;吃苦耐劳、爱岗敬业;品行端正,诚实守信,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和团队协作精神,对技术工作有培养前途人员,有从事报纸印刷相关经验者优先。

  5、日报晚报经营公司(筹)14个

  策划总监1名,策划文案5名,设计人员5名,文员工勤2名,校对人员1名。

  策划总监岗位具体要求:年龄35周岁以下,本科以上学历;了解媒体广告经营规律、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所从事部门工作规律;具有较强的责任感、事业心以及团队协作精神;有三年以上媒体策划工作经验,具备根据市场情况进行整合推广的能力;能独立组织各项活动,有成功策划案例。

  策划文案岗位具体要求:年龄30周岁以下,大专以上学历;文字表达能力强,有一定撰写提案的能力;能独立完成各类项目策划书的撰写;沟通能力和撰写能力俱佳,思维活跃,富有创意;有媒体从业工作经验者优先。

  设计人员岗位具体要求:年龄35周岁以下;有两年以上专职设计工作经验,有较强的创意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能熟练使用Photoshop、Coreldraw、方正飞腾等设计软件;有媒体从业工作经验者优先。

  文员工勤岗位具体要求:年龄40周岁以下,吃苦耐劳,积极肯干,能胜任繁琐工作,有驾驶技能和媒体工作经验者优先。

  校对人员岗位具体要求:大专以上学历,40岁以下,具备扎实的文稿校对专业知识及文字功底,有一年以上文稿校对或相关工作经验,能长期上夜班。

  6、网站经营公司(筹)4个

  设计主管岗1名,业务员岗3名。

  设计主管岗位具体要求: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及相关专业,有一定网络媒体从业经验,有较强的网络技术功底;有一定的电脑美术基础,熟练掌握使用html、js、ASP或PHP或NET等网络编程语言及MSSQL或MYSQL或ORACLE数据库技术,熟练使用各种设计软件,精通平面设计、动画设计,爱岗敬业,工作责任心强,团结协作精神强。

  业务员岗位具体要求:年龄35周岁以下;形象好、气质佳,拥有较强的沟通力、敏锐的市场感悟力和开发能力,勤勉自律,责任心和团队协作精神强,热爱广告事业。有网络媒体广告经营从业经验者优先。

  二、报名办法

  有意者请于2010年8月27日前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证(原件)、个人简历、近期1寸或2寸免冠照片2张到赣州市卓越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报名(赣州市青年路45号名流酒店旁边)。

  联系人:邹姐、黄姐、王姐

  联系电话:0797-8225810  0797-8179936

  三、应聘人员经过笔试(或实际操作)、面试、体检三个环节,考试合格后择优聘用,由赣州市卓越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满按派遣员工管理,由赣南日报社(集团)对其工作业绩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薪酬挂钩,并决定是否录用。

  四、薪酬待遇及员工福利面议

 

赣南日报社
2010年8月18日


分享:

来源:中国赣州网

责任编辑:

[版权与免责声明]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本站声明 | 联系方式 | 征稿启事 | 评论须知 | 站点地图 | 会员登录
主办:赣州市普惠金融协会
指导单位:赣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人民银行赣州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
Copyright© 2009-2012 www.gzjrw.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赣州金融网 版权所有.
请使用IE6.0以上版本或将浏览器设置为兼容模式浏览本网站
赣ICP备18016875号-2 赣公网安备36070202000326号 技术支持:红浩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