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赣县人民政府网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0年10月18日
为进一步加强县城规划区内征地拆迁安置工作力量,纵深推进三化建设,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在我县历年安置的城镇退役士兵中选调一批人员充实到梅林镇、茅店镇、储潭乡下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为确保选调工作规范有序进行,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选调对象
本次选调的对象是历年符合我县岗位安置条件且在赣县安置的在编在职城镇退役士兵,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0年10月1日之后出生)。
二、选调名额及岗位
根据我县有关乡镇干部队伍的实际,这次公开选调的名额为15名,安排到梅林、茅店、储潭等乡镇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
三、选调的程序及方法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凡符合公开选调条件的人员,需持报名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退伍证(转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开具的介绍信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名,报名时间:2010年10月16日- 10月18日。资格审查与报名同步进行,初审合格的人员发给准考通知,不合格人员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全过程,凡发现资格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随时取消其选调资格。
(二)组织考试
1、笔试。各报名对象经资格审核后,参加县统一组织的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于2010年10月20日进行,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按选调名额1:3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面试人员(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
笔试的内容:行政能力测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西省征用土地管理办法》、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江西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三化”知识以及2010年1-9月时事政治。分值100分。
2、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分值100分。
面试时间:2010年10月22日。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的50%与面试成绩的50%之和为考生考试总成绩。
(三)体检
根据选调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对象(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同列入体检,如体检都合格则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并组织入闱人员统一到县人民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若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时,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体检对象。
(四)确定人选
体检合格者,经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察研究后确定为选调人选,报县委、县政府批准后,安排到梅林、茅店、储潭三个乡镇参加征地拆迁安置工作,试用一年。
(五)试用期待遇与管理
被选调的人员到梅林镇、茅店镇、储潭乡主要从事征地拆迁安置工作,试用一年。试用期间,原系机关及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人员,其工资福利由原单位发放;原系差额拨款或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或企业职工的,其工资福利由安排工作的乡镇负担,资金由县财政补足。日常考核由所在乡镇政府负责,试用期满由县组织人事部门牵头会同乡镇进行考核。凡表现突出、能力较强、工作实绩明显,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调入梅林镇、茅店镇、储潭乡属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单位工作。
四、组织领导
为加强本次公开选调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县公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组织部长魏国寿任组长,县政府副县长汤久泉、潘新萍任副组长,县委组织部、人保局、监察局、编办、财政局、人武部、民政局、房产局、建设局、国土资源局、梅林镇、茅店镇、储潭乡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保局,由陈国庆同志任办公室主任、民政局杨英同志任副主任,具体负责选调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
五、附件下载
附件:赣县公开选调在编在职城镇退役士兵工作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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