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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章贡区2010年面向全区公开选拔区监察局分局副局长公告

来源:章贡区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0年10月19日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区委决定,在全区公开选拔5名监察分局副局长领导干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公选职位

  章贡区监察局下属5个分局副局长。

  二、报考资格条件及职位具体要求

  (一)报考资格条件

  报考者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符合《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所规定的党政领导干部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2、综合素质高,具有报考职位所需的政治素养、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沟通协调能力,有较强的改革创新和开拓进取精神。

  3、身体健康。

  凡《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明确规定不具备晋升职务资格或任职资格者不得报考。

  (二)职位具体要求

  1、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5年11月1日以后出生);

  2、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

  3、工作满三年的;

  4、2010年度副科级后备干部;

  5、具有公务员身份,或具有参照公务员身份,且符合赣组发[2008]6号规定交流进机关条件的人员。

  6、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及以上。

  三、公选职位待遇

  享受该职位(副科级)领导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

  四、公选程序

  公选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组织考察、体检、确定拟提拔人选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0年10月19日—22日。

  2、报名方式、地点:

  现场报名:报考者请登陆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政府网(www.zgq.gov.cn)或章贡党建网(www.gzzgdj.gov.cn),下载《章贡区面向全区公开选拔区监察局分局副局长报名登记表》,按要求填写好,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后,将报名表原件及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交至区公选办(地址:赣州市章贡区客家大道19号区委组织部干部科),联系电话:0797—8381391;传真:0797—8381391。

  接待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3、其他要求: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1)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复印件各一份。(2)公务员登记表和近三年考核表(单位所存考核总表即可)复印件各一份。(3)近年来主要工作业绩(成果)材料、相关证明材料。(4)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证件照片4张及电子照片。

  报名时应携带有关证件、证书原件交验。报考者应对所提交的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二)资格审查

  按照报考条件和资格进行审查,符合条件者发给准考证,并对外公告。资格审查将贯穿于公选全过程。经资格审查合格参加笔试的人数与该职位公选人数的比例一般不低于5:1,低于该比例的,予以调减考选人数或取消考选职位。

  准考证领取时间另行通知,逾期未领取者,视为自动弃权。

  (三)组织考试

  1、笔试。笔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地点设在章贡区(具体地点见准考证)。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公共科目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和能力,专业科目主要测试公选职位所需的专业基础知识、管理知识、政策法规和业务能力。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卷面总分各为100分,分别按50%的比例折算成笔试成绩。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底份对公选职位按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笔试成绩通知个人,入闱人员笔试成绩对外公布。

  2、面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试者在领导能力素质、个性特征等方面对公选职位的适应程度。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总分各为100分,分别按50%的比例折算成面试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分别按50%的比例折算成考试总成绩。被确定为考察对象的笔试、面试成绩向社会公布

  (四)体检和考察

  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对公选职位分别按1:3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并列入)。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卫生部统一制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察工作按有关规定进行。

  (五)确定任用人选

  由公选领导小组根据考察情况和考试成绩,研究提出任用建议,按要求向有关部门(单位)征求意见和备案后,报区委讨论决定。经区委讨论同意后,对拟任用人选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公示期间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任用手续。经组织考察,认为该职位合适的人选不足,报区委研究,可以调减任用人数。

  公选职位实行一年试用期,从任命之日起计算,期间享受相应的政治、生活待遇。试用期满后,经考核胜任公选职位的,正式履行任命手续;不胜任的,免去试用职务,回原单位工作。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赣州市章贡区公开考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97—8381391。

  点击此处下载:章贡区公开选拔区监察局分局副局长报名登记表.doc

 

                章贡区公开考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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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章贡区政府门户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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