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章贡区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0年11月11日
为进一步加强章贡区、开发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建设,满足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人才需求,根据人事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江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和《赣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务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贯彻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公开考试招聘优秀人才,优化全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
二、招聘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遵守社会公德。
2、符合相应职位所需的学历、学位、年龄、执业资格和工作年限;
3、身体健康,符合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规定的条件。
三、招聘职位及对象
(一)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A职位12名,采取实践其中临床医学专业8名、公共卫生专业2名、妇产专业1名、中医专业1名。招聘对象为(符合下列一项即可):
1、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学士及以上学位,年龄在35周岁(年龄及工作时间计算截止2010年10月1日〈下同〉)以内;
2、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所聘岗位相应执业资格,现在章贡区、开发区基层医疗单位连续工作时间满10年以上(含10年)的临聘人员,年龄45周岁及以下;
3、在区外公立医疗卫生单位工作、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的在编医生,年龄45周岁及以下。
(二)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B职位45名,其中临床医学专业19名、公共卫生专业7名、妇产专业6名、中医专业3名、中西医结合专业1名、检验专业3名、影像专业4名,药剂专业2名。招聘对象为(符合下列一项即可):
1、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国家统招医学类全日制普通中高等院校应、历届中专及以上学历;
2、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具备相应执业助理及以上资格;
3、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专业岗位执业资格(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专业岗位的执业资格为执业<助理>医师,医技专业岗位的执业资格为技士及以上资格)。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采取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公示、考察试用等环节和程序。开考比例为不少于招聘职位人数的2倍。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将取消或调减该职位的招聘。已报考此类职位的考生可根据本人意愿调剂到符合本人报考条件的其他职位或弃考。
(一)报名
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与资格审查同时进行,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可报名。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条件不符的,即取消资格。
(1)报名地点:章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务员和职员管理科(联系电话:8199234,地址:章贡区区政中心西栋12楼)。
(2)报名时间:2010年11月15日-25日(工作日)
(3)携带材料:赣州市章贡区、开发区2010年公开招聘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务人员报名表、身份证、学历证、派遣证、相应执业资格证等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1寸彩色相片2张;在岗人员需提供单位证明材料。
(4)报名及考试费:100元/人。
(5)领准考证时间:待定。
(二)考试
1、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A职位,只进行实践技能考试,总分100分。经资格审查合格者,组织专家进行实践技能测试。
2、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B职位
(1)笔试:以教育部规定的教科书、卫生部规定的执业操作规范为基础,主要包括医学基础、专业知识、操作规范和卫生政策法规等。卷面分值为100分。
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加分
符合下列条件者,给予相应加分计入笔试成绩:
①资质加分。取得员级专业技术职称(包括执业护士、执业助理医师等初级士资格)加2分、助理级专业技术职称(包括执业医师等初级师资格)加3分、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加4分、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加5分。
②章贡区、开发区各医疗卫生单位现在岗的外聘人员,现在章贡区、开发区卫生系统各单位连续工作时间满1年不足2年者加1分;满2年不足3年者加2分;满3年不足4年者加3分;满4年不足5年者加4分;满5年以上者加5分。
单项内加分只计算一次最高分值,个人加分情况须在考前公示。涉及资质、学历加分的证书,必须是符合专业岗位报名条件的相应证书,并在报名结束前提供原件,逾期提供者无效。
(3)实践技能考试:按考生笔试成绩1:2的比例确定实践技能考试人员(方案另定),实践技能考试总分为100分。
实践技能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笔试、实践技能考试成绩之和为考生总成绩。
(三)体检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排名,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统一组织体检,费用考生自理。与入闱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一同列入体检, 如体检都合格则录取实践技能考试成绩高者,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缺,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四)公示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考察试用人员,公示7天。有举报经查属实的,取消考察试用资格,并按考生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五)待遇与管理
招聘人员考察试用公示期满无异议,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确定考察试用人员,区外在编人员考入后试用期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其他人员待遇参照“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待遇(工作、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1300元,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考察试用期满经考核考试后择优聘用90%。正式聘用后,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实行人事代理,服务期限至少5年(含试用期一年),与聘用单位人员享受同等待遇。
附件1:《赣州市章贡区、开发区2010年公开招聘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务人员报名表》
附件2:《赣州市章贡区、开发区2010年公开招聘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务人员职位表》
赣州市章贡区、开发区2010年公开招聘镇卫生院和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务人员工作领导小组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日
附件1: 赣州市章贡区、开发区2010年公开招聘镇卫生院
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务人员报名表
姓 名 |
|
性 别 |
|
照 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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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
|
出生年月 |
|
||||
政治面貌 |
|
婚姻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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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身份证号码 |
|
||||||
毕业院校 |
|
院(系)专业 |
|
||||
毕业时间 |
|
籍 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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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日制学历 |
|
最高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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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入学前户籍所在地 |
|
联系电话 |
|
||||
在章贡区、开发区卫生系统工作起始时间 |
|
工作单位 |
|
||||
报考职位 |
|
||||||
奖励或处分 |
|
||||||
工作经历 |
|
||||||
学习经历 |
|
附件2: 赣州市章贡区、开发区2010年公开招聘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务人员职位表
专业
人数 招聘职位 |
专业 |
合计 |
备注 |
|||||||
临床 |
公卫 |
妇产 |
中医 |
中西医结合 |
检验 |
影像 |
药剂 |
|||
A职位 |
8 |
2 |
1 |
1 |
|
|
|
|
12 |
|
B职位 |
19 |
7 |
6 |
3 |
1 |
3 |
4 |
2 |
45 |
|
小计 |
29 |
9 |
7 |
4 |
1 |
3 |
4 |
2 |
5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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