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夹

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金融监管 >> 正文内容

银监会:严禁银行向农户贷款人搭售金融产品

来源:金融投资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12年10月31日

    近日,银监会对外公布《农户贷款管理办法》。与以往银监会出台的小额信用贷款相关规范性文件不同,此次管理办法较好适应了农村经济发展新特点,在强化风险管控水平的同时,进一步强调农村农户贷款流程的透明性。

    根据《办法》规定,农村金融机构应当公开贷款条件、贷款流程、贷款利率与收费标准、办结时限以及廉洁操守准则、监督方式等。同时农村金融机构开展农户贷款业务应当维护借款人权益,严禁向借款人预收利息、收取账户管理费用、搭售金融产品等不规范经营行为。

    加强农户贷款的便利性是此次管理办法的另一亮点。根据《办法》规定,针对不同的农户贷款产品,可以采取差异化的管理流程。对于农户小额信用(担保)贷款可以简化合并流程,按照“一次核定、随用随贷、余额控制、周转使用、动态调整”模式进行管理;对其他农户贷款可以按照“逐笔申请、逐笔审批发放”的模式进行管理;对当地特色优势农业产业贷款,可以适当采取批量授信、快速审批模式进行管理。

    近年来,随着国家扶持“三农”政策的深入贯彻实施,银行业信贷支农力度持续加大。作为涉农贷款重要组成部分,农户贷款的规模也在逐年稳步增长。截至2012年6月末,金融机构农户贷款余额34840亿元,比2007年末增长160%,占涉农贷款的比例达21.4%。

    该《办法》将于2013年1月1日起施行。

 

分享:

来源:金融投资报

责任编辑:肖春华

[版权与免责声明]

专题推荐

为加强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督管理,促进网络借贷行业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中国银监会、工业…[详情]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本站声明 | 联系方式 | 征稿启事 | 评论须知 | 站点地图 | 会员登录
主办:赣州市普惠金融协会
指导单位:赣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 人民银行赣州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
Copyright© 2009-2012 www.gzjrw.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赣州金融网 版权所有.
请使用IE6.0以上版本或将浏览器设置为兼容模式浏览本网站
赣ICP备18016875号-1 赣公网安备36070202000326号 技术支持:红浩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