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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S店“一条龙服务” “全险”并非包赔一切

来源:三晋都市报    作者:庞瑞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28日

  本报讯(见习记者庞瑞)“当时买车的时候,4S店给我上的是全险,可是等我真的出事了,联系保险公司,人家定损后说不是此次事故造成的,不予理赔。”4月27日,太原车主张先生向本报反映。

  今年1月中旬的时候,张先生有了属于自己的汽车。对于新车上保险,张先生说:“汽车保险,我根本不了解,4S店给推荐,又承诺保险送单、直赔、定点维修等种种的‘一条龙服务’。”张先生在4S店购买了价值4000多元的车辆“全险”。3月20日,张先生开着爱车出差,在行至宁武地区的时候,不幸被一辆大车别住,撞到了路旁的大树上。保护现场,通知保险公司、4S店、交警……张先生在第一时间内完成了这些事情。拍照、定损……经过保险公司的一系列程序后,张先生被告知,“气囊和保险杠损坏不是本次事故造成的,所以不予理赔。”“就这两样东西贵,人家还不赔,我这全险上得还有什么意义?”张先生感叹道。

  其实,对于“全险”,大多车主都如张先生一样,认为是出了事故后保险公司会“包赔一切”,但省保险行业协会郭主任告诉记者,市民心中所谓“全险”的概念其实是不准确的,车险中并没有“全险”这个险种,也不可能有“包赔一切”的险种,这只是一些代理人在对客户介绍时的说辞,指的是客户投保的几个险种可能涵盖了常见的一些风险罢了。通常保险代理人口中的“全险”一般包含:交强险、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全车盗抢险等6-7种。

  4S店承诺的“一条龙服务”让很多新车车主都钟情于在4S店购买车险。但是,究竟4S店能否让消费者“花得其所”?“汽车4S店的保险价格一般都较高,主要是因为保险公司需要付给商家高额的手续费。”保险业内人士王女士表示,很多情况下,4S店只是相当于车主和保险公司之间的中介,一旦出现理赔,4S店只起协调作用,并不能像承诺的那样解决车主的后顾之忧。王女士建议说:“如果4S店提出了相关的承诺,车主最好要求4S店出具其与保险公司达成的直赔协议,并要求就相关承诺签订书面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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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三晋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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