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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保险:“双保”能否“双报”

来源:广西日报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30日

  保险顾问

  学校双保险是指学平险和校园责任险。学生平安意外险我想大家都不陌生了,如学生交36元或者几十元的保费,保障时间一般是一年,它的保障包括:意外伤害、意外医疗、住院医疗等方面的保障,保障高、缴费低是学平险的特点,而且也容易为学生和家长所接受。校园责任险主要是指学生在校园内出现的事故,学校负有一定的责任,如果学校购买了这一类保险的话,那么学校的责任就转移给了保险公司,学校因学生发生事故而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是由保险公司负责的。如:某学生在下楼的时候抓住楼梯的扶手下楼,但是扶手突然坏了,造成学生摔伤,这种事故学校是有责任。如果学校购买了校园责任险,这样的事故属于校园责任险的范围,那就可以从保险公司获得赔偿的。

  新《保险法》中规定:如果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表示对事故负责,而事故导致了第三者受伤害,那么第三方受害人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请求保险赔款的,这对于校园责任险同样适应的。学校如果购买了校园责任险和学平险双保险的话,就可以实现双报的。还是上文中提到的那个事故,如果这个学生因为这次事故花了1万元的医疗费用,他可以在学平险那里报销8000元,这里考虑没有扣免赔的情况,余下的2000元,就找校园责任险报销。当然也可以将这1万元医疗费直接找校园责任险报销。由于有双保险的护航,家长的损失会很小,学校的损失也会很小的,对学校、家长、学生都是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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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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