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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中介佣金监管收紧 佣金上限自律公约不强制

来源:国际金融报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0年05月11日

  中国保监会昨日向各保监局下发了《关于保险公司中介业务检查中代理人、经纪人佣金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各保监局应依法对保险公司中介业务佣金支付是否合法、真实进行监管。并强调,当前尤其要加大对利用佣金名义从事非法退费(俗称“过单洗手续费”)、行贿、侵占单位财产等违法违规活动的查处力度。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中还要求,各保监局应当尊重保险公司的经营自主权,不应强制或变相强制保险公司签订有关佣金上限的自律公约。对保险行业协会规定佣金上限或组织会员公司订立关于佣金上限自律公约的行为,各保监局应不主导、不参与。各保监局对保险机构的行政处罚要依法进行,不应以行业协会或自律公约的规定为依据。

  记者昨日采访了多家保险中介机构,均认为上述规定明确了监管部门的职责,有利于中介市场的规范发展。

  据中汇国际保险经纪公司副总裁赵进学介绍,关于中介的佣金问题,业内一直是采用所谓的15%的行规,或叫国际惯例,监管部门并没有制定过标准。实际操作中,保险公司与中介公司之间的佣金比例自然并不单一。

  “我们的原则始终是非车险业务最高15%、最低15%,靠服务取胜。我们并不赞成给佣金设上限或下限。”赵进学认为,这一切都应是市场行为,保险公司和中介公司之间是一种合约关系,监管部门不干预是正确的。“目前保监会要求各家公司都要重视效率,因此,在保险公司与中介公司两者之间一定会找到利益的最佳平衡点。”

  深圳华康保险代理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也认为,“佣金原本就是市场化的行为,量大佣金自然就高,这是符合市场化规律的,不同的保险代理公司,一年做2亿元的寿险期缴保费,和做100万元的保费,自然是不同的。”在其看来,保监会出台上述通知的目的正是为推动保险中介行业市场化的良性发展,避免各类不当竞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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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际金融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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