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日报 作者:刘琪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09日
6月8日,银保监会发布消息,为推动银行保险机构提高公司治理质效,促进银行保险机构科学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法律法规,银保监会制定了《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准则》共11章117条,包括总则、党的领导、股东与股东大会、董事与董事会、监事与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利益相关者与社会责任、激励约束机制、信息披露、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附则。《准则》明确了各治理主体的职责,强化了治理机制运行的规范性,重点包括:明确股东的权利义务、股东大会的职权、股东大会会议及表决等相关规则;强调董事特别是独立董事的选任、职责及履职保障,明确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的组成、职权及会议表决等要求;规范监事选任履职以及监事会、高管层的设置和运行;要求银行保险机构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健全信息披露制度与机制,加强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及内外部审计。
《准则》的发布实施,是银保监会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健全银行业保险业公司治理的重要举措,对推动银行保险机构强化风险防控、实现高质量发展、更好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银保监会将指导督促各银行保险机构认真做好《准则》的贯彻落实,持续强化公司治理监管,不断提升我国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奋力构建中国特色银行业保险业公司治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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