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金融时报 作者:庞树东 发布时间:2011年03月23日
从保险资金的资金来源、回报需求、风险控制需求和长期性的特点,我们一般会把保险资金或者保险类机构投资者看做目标于核心商业地产或者稳定现金流收入的一类投资者,这也是其他成熟市场和海外市场的经验。
新政放开保险资金用于不动产投资,是第一次,我国的保险资金是不是也存在同样的投资偏好,或者现在我们在国内市场也把保险资金作为这样的投资者定位?现阶段我们的判断是肯定的。
从资金来源、风险控制和整个市场回报的角度来看,都支持这个判断,这是基于不动产投资偏好方面的第一个认识。
对于保险资金规模,我们有一个形象的假设,即:保险资金依国际惯例配置约15%的投资份额在不动产领域,并其中30%左右用于海外市场,那么,可以投资于国内不动产的资金部分大约可以收购当时上海的甲级写字楼略多于两次。经过一年的发展,按照目前的政策和险资规模,这个比例有多大,我们还会继续跟进观察。
就目前公布的不动产投资政策,10%的水平,这样的规模比例我们认为仍然是巨大,它将主要在以下两方面对市场有所影响:
首先,从投资者的角度,保险公司可以把大型资金配置到不动产领域,特别是商业地产的领域,整个市场也会因此补充巨大的资金来源。
其次,资金的投入不会出现“一拥而入”的态势涌入市场,而应当是更为成熟的投资行为,是在深入研究的基础上逐渐地进入。
(方华采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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